近日,城市信报/信网记者从青岛市国家税务局获悉,4月1日,《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在青岛贯彻执行。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同步升级了出口退税分类管理,青岛市国家税务局于光副局长表示,根据新的出口退税分类管理办法,税务机关将结合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净资产情况和企业退税风险控制等情况,评定一、二、三、四类企业,并根据企业类别提供差异化的退税管理。“新分类管理中的一类企业通过申报信息退税,将实现2个工作日内退税。”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郭冰 通讯员 赵波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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