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董卿 通讯员 王田 报道
本报日照讯 4月16日,日照市岚山区岚山头街道童海路居委会将一面写有“公正廉洁 服务为民”的锦旗送到港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随行的还有童家庄子村村民胡先生。胡先生原在港区内一化工企业上班,去年7月,在上班途中昏倒。因治疗费用过高,胡先生的家属以工伤为由要求用工单位承担部分医疗费用,而企业拒绝承担。双方各执一词,迟迟没有定论。后来,港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介入后,调解员主动上门,不厌其烦,既讲法律、又讲情理,积极寻求双方可以接受的共同点,终于双方达成协议,由企业先预付当事人家属5万元进行治疗,其他医疗费用以岚山区劳动保障局及法院裁决为准,当事人和企业代表都表示满意此结果。
截至目前,全省首家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岚山港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和仲裁派出庭已经正式运营了5个月,已成功调解各类劳动争议案件163起,调解率75%,结案率100%。。
岚山区人社局劳动争议调解中心主任李刚表示,岚山港区企业有13000余名劳动者,是劳动争议的多发区域,该区按照国务院、人社部各地可试点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的通知,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大量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了岚山港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
李刚说:“在港区试点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中心,一方面缓解了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的人员压力,另一方面有效整合了港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力量,方便了港区劳动关系纠纷就近调解,提高了调解效率。”
按照“整合资源、集中服务、方便群众”的基本原则,该调解中心依托岚山港务有限公司,由6家港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整合成立,调解员从6家港区企业选派。仲裁派出庭成员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人员组成。
该调解中心在区人社局的指导下调解本辖区用人单位劳动争议案件,接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业务指导,按月定期上报本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争议排查调解情况,仲裁派出庭负责处理调解中心调解不成或预期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劳动争议案件。为保障调解中心的运转经费,岚山港务有限公司与其他港区企业共同分担办案经费,年初统一汇至调解中心,调解员按照30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工资。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