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庭审现场。
半岛都市报4月22日讯(记者 李保光 实习生 徐燕子) 22日上午,即墨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企业不服即墨市人社局所作工伤认定的行政诉讼案件。和以往不太一样的是,审判长由即墨法院院长陈显江亲自担任,被告席上出庭应诉的是即墨人社局副局长李孝岩。
2014年3月23日,即墨市民宋某在工地不慎受伤,致其左内踝骨折、左外踝骨折。即墨市人社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认定宋某之伤属于工伤认定范围,予以认定。对此,涉事的青岛天和运工程有限公司认为,宋某与其不存在劳动关系,且宋某之伤系陈旧性下肢骨折,与其无关,被告认定工伤程序违法,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撤销被告即墨市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
4月22日上午9时,即墨法院对此案开庭审理。该案由即墨市人民法院院长陈显江担任审判长,即墨市人社局副局长李孝岩作为被告出庭应诉。法庭上,双方就宋某跟涉事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宋某所受之伤是否系旧伤、即墨市人社局行政程序是否违法等焦点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庭审,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在当天的庭审中,即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宝善带领即墨市公安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环境保护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乡建设局、政府法制办等行政机关负责人旁听了案件庭审。将于5月1日实施的新版《行政诉讼法》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