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交完定金商家不上门 合同不明确造成纠纷

2015-04-27 17:26   来源: 信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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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 ,市民穆女士向工商部门投诉,在李沧区某家具店购买的一套儿童房间套装家具,在向商家支付10000元订金的情况下,商家迟迟不来上门帮助测量并进行设计。对此,消费者表示不满,要求退还订金。接到投诉后,李沧区工商局工作人员迅速联系经营者与消费者双方。经调查,消费者交付订金后,商家声称必须交纳全款才可以上门测量尺寸,因此,消费者穆女士表示强烈不满,要求工商部门协调退还全部订金。

  本投诉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注明为“订金10000元”,对于此纠纷,消费者称家具生产商承诺交纳这一万元订金后就上门测量设计,而家具店则表示,在消费者交纳订金时,就已经说明需要交纳全款才能进行下一步设计测量并按订单采购家具原料。鉴于双方均不能提供关于此争议的证据,在合同中注明“订金10000元”的情况下,经过工商部门调解,家具店最终同意退还穆女士全部订金。工商部门提醒买卖双方,在消费过程中,避免纠纷的最好方式就是坚定契约精神,在合同上对于买卖双方的责任义务进行明确规定,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浪费宝贵的精力和财力。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曹红红 通讯员 杨国林 李涛

   [编辑: 张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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