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4月28日讯(见习记者 赵兵)近期,全国各地陆续发布2015年度一季度居民收入数据,截止4月27日,已有25个省(区、市)公布了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其中,山东以8630元排名第七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山东统计局数据显示,一季度,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357元,同比名义增长9.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6%,平均每月可支配收入2119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630元,同比名义增长8.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55元,同比名义增长10.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8%,农村居民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居民增速3.2个百分点。
在目前公布数据的省份中,上海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最高,达到了14153元,北京、江苏两地也超过了万元。从收入增幅来看,山东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略低于全国水平,增幅最高的为甘肃,达到了10.6%,其次是新疆,为9.6%。
数据显示,山东的收入增速也跑赢了GDP增速。国家统计局初步审核反馈,一季度全省实现生产总值(GDP)12931.54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增长7.8%,这个增长速度要低于居民收入增长的速度。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