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济南4月29日讯(见习记者 周国芳) 29日从省纪委网站获悉,日前,山东省纪委对东营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党组书记田振玉(正厅级)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经查,田振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田振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无视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纪违法,且党的 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 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田振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月30日,个别省人大代表资格变动的报告提请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东营 市选出的两名省人大代表因接受纪委调查请求辞职。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 查委员会主任委员于刚表示,由东营市选举的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田振玉涉嫌严重违纪,丁卫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省纪委和东营市纪委分别决定对其进行立案审查, 并采取“双规”措施。田振玉、丁卫东已不适宜继续担任省人大代表职务,按照省 纪委和东营市纪委的要求,两人请求辞去省人大代表职务。东营市第七届人大常委 会于3月13日召开第27次会议,决定接受田振玉、丁卫东辞去省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田振玉、丁卫东的代表资格终止。
田振玉简历: 1973年12月至1976年04月垦利县新安公社整党工作队队员;
1976年04月至1978年09月垦利县新安公社党委副书记;
1978年09月至1981年09月共青团垦利县委副书记;
1981年09月至1983年07月曲阜师范学院中文专业干部专修科学员(1982年05月共青 团垦利县委换届不再当选副书记);
1983年07月至1983年11月垦利县委党校理论教员;
1983年11月至1987年04月共青团东营市委副书记;
1987年04月至1990年04月共青团东营市委书记;
1990年04月至1991年07月共青团东营市委书记,中共河口区委副书记;
1991年07月至1992年03月共青团东营市委书记,中共河口区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1992年03月至1993年04月东营市市直机关党工委副书记(正县级);
1993年04月至1997年12月东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广播电视局局长、党组书记( 其间:1993年07月至1996年06月山东干部函授大学业余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
1997年12月至1998年01月广饶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1998年01月至2000年06月广饶县委副书记、县长(1997年09月至1998年07月山东省 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0年06月至2002年05月广饶县委书记;
2002年05月至2003年03月东营市委常委兼广饶县委书记;
2003年03月至2004年06月东营市委常委兼广饶县委书记、县委党校校长;
2004年06月至2008年01月东营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08年01月至2012年02月东营市委常委、秘书长;
2012年02月至2012年03月东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
2012年03月至2015年03月东营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正厅级)、党组副书记。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