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菏泽5月11日讯(记者 郭豪) 10日,大众网报道了《交警查车遭拒与车主互殴 五协勤停职配合调查》一事,引起社会关注。今天下午,此事有了处理结果,菏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大众网发来《关于曹县交警大队庄寨中队5月4日处置驾驶无牌农用三轮车情况处理通报》,决定对曹县交警大队分管中队的负责人石保安警诫一次、通报批评;对曹县交警大队庄寨中队中队长黄凤春行政警告处分,予以免职;对涉事协警予以辞退。
《通报》称,5月4日曹县交警大队庄寨中队执勤人员在查处一无牌三轮汽车与驾驶人发生冲突后,菏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调查认定,曹县交警大队庄寨中队执勤人员在查处张铁钢驾驶的无牌三轮车的过程中,由于张铁钢不予配合发生争执,争执期间双方均有不冷静和过激行为,并发生肢体冲突,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决定对曹县交警大队分管中队的负责人石保安警诫一次、通报批评;给予曹县交警大队庄寨中队中队长黄凤春行政警告处分,予以免职;给予涉事协警辞退处理。
曹县交警大队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作风纪律整顿,认真反思,举一反三,查找不足,限期整改,全面落实好由省公安厅部署的对生命安全负责、向交通事故宣战活动的各项措施。
附:《关于曹县交警大队庄寨中队5月4日处置驾驶无牌农用三轮车情况处理通报》原文
5月4日曹县交警大队庄寨中队执勤人员在查处一无牌三轮汽车与驾驶人发生冲突后,菏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认定曹县交警大队庄寨中队的执勤人员在查处张铁钢驾驶的无牌三轮车的过程中,张铁钢不予配合发生争执,期间,双方均有不冷静和过激行为,并发生肢体冲突,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决定对曹县交警大队分管中队的负责人石保安警诫一次、通报批评;给予曹县交警大队庄寨中队中队长黄凤春行政警告处分,予以免职;给予涉事协警辞退处理。
针对上述情况,曹县交警大队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作风纪律整顿,认真反思,举一反三,查找不足,限期整改。全面落实好由省公安厅部署的对生命安全负责、向交通事故宣战活动的各项措施。
菏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5年5月11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