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24时起青岛市提高了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其中汽油、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分别提高255元 、245元,调整后的90#、93#、97#汽油最高零售价格分别为每升(下同)6.05元、6.51元和6.99元,分别提高了0.19元 、0.20元、0.22元;国Ⅳ车用0#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为6.14元,提高0.21元。据了解,这是今年以来青岛市第五次上调成品油价格,已经三连涨。
据了解,按照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成品油价格根据国际原油价格变化进行调整,价格变动频繁。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更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省物价局改进了成品油价格调整公布方式,将山东省成品油价格调整以价格公告的方式在山东省物价局网站发布(http://www.sdwj.gov.cn)。公告主要内容包括:价格调整幅度,调后各品种最高批发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及相关事项。
青岛市物价局将对省物价局成品油价格调整公告及时通过本局门户网站(
http://wjj.qingdao.gov.cn)进行公布、宣传,今后各相关经营企业可以通过物价部门门户网站进行查询调价政策,同时市及区市物价部门将加强对辖区内加油站成品油市场价格及供应情况的巡查,及时掌握成品油价格的执行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确保此次价格调整政策落实到位。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孙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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