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莱西市教育体育局发布了2015年“3+4”本科学校、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及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自5月16日起,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考生可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考试则安排在6月12日~17日,成绩将于7月4日公布。录取工作将全部实行网上远程录取,并分两个阶段进行,其中第二阶段为缺额补录,未投档考生可根据青岛市招考办公布的投档未满额学校名单,到招生学校报名参加补录。
分四个类别进行招生 按照通知规定,招生类别分为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本科高校“3+4”分段培养(简称“3+4”本科)招生;初中起点高等师范类教育(简称“2+3”师范)招生;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简称“五年制高职”)招生和中等职业教育(简称“中职学校”)招生四个类别。五年制高职招生包括五年一贯制高职和三二连读高职;中职学校招生包括普通中专等中职学校。
其中,“3+4”本科、“2+3”师范、五年制高职招生对象只面向莱西市应届初中毕业生,且必须参加今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达到相应批次录取分数控制线。报考“3+4”本科还必须符合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报考“2+3”师范的考生须提前参加招生学校的面试,面试合格方能报考。
普通中专等中职学校面向莱西市应届和、往届初中毕业生招生。往届生可采取注册录取,个别有特殊规定的专业除外。凡有招生学校规定了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的专业,不实行注册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不实行注册入学。
职校招生实行分级管理 “3+4”本科作为提前批录取,被“3+4”本科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任何批次的录取。报考“3+4”本科的考生可以兼报莱西市普通高中或职业学校。报考“3+4”本科同时兼报莱西市普通高中或职业学校的考生,不能再兼报青岛市招考办公布计划的“2+3”师范、五年制高职及中职学校。
职业学校招生实行分级管理。“3+4”本科、“2+3”师范、五年制高职招生由青岛市招考办投档并审核预录取,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录取;青岛市招考办公布招生计划的中职学校招生由青岛市招考办批准录取。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的各类自主招生由招生学校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录取,考生按招生学校的要求到招生学校报考。经青岛市教育局批准实行自主招生的学校,按青岛市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网上报名时一并报志愿 报名方面,除应届初中毕业生以外的在校生不得报考。应届考生须具有莱西市户籍或初中学籍,往届生应具有莱西市户籍或莱西市初中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
报名现场信息确认时,应届初中毕业生持户口簿报考。往届生持户口簿、初中毕业证报考。符合办理特殊考生加分照顾条件的考生携带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有考生须持网上报名时产生的报名序号确认信息。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一并填报志愿。志愿设置为:“3+4”本科批、“2+3”师范批、五年制高职批、中职批4个批次。“3+4”本科志愿为4个平行志愿;“2+3”师范志愿为2个平行志愿;五年制高职志愿为4个平行志愿;中职批志愿为2个平行志愿;职业学校每个志愿填报1所学校1个专业。
所有批次不设“专业服从调剂”和“学校服从调剂”志愿。考生填报志愿所需的院校代码、专业代号、招生计划,青岛市招考办将通过青岛市招生考试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下月中旬进行考试 只报考青岛市职业学校,包括“3+4”本科、高等师范专科、五年制高职、中职,即青岛市招考办公布计划的职业学校,需于5月16日上午8时~21日下午5时,登录“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http://zywsbm.qdedu.gov.cn:81/)进行网上报名。只报考莱西市普通高中、莱西市辖区内职业学校,或报考“3+4”本科同时兼报莱西市普通高中,或莱西辖区内职业学校的考生登录http://wsbm.qdedu.gov.cn/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到初中生源学校确认信息,时间为5月23日~24日。报考不同类别学校的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网站报名,一旦在某个站点报名成功,将无法在另一个站点报名且无法修改。考生在报名前须慎重选择。
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报考其他学校的志愿无效,包括:“3+4”本科、“2+3”师范、五年制高职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参加中职学校自主招生的考生均应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仅作为初中毕业的依据。
办理中职注册录取的往届生、高中毕(结)业生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报名时,持初、高中毕业证书或义务教育证书、户口簿。
按照要求,考试安排在6月12日~17日。各项考务实施程序和要求,严格执行青岛市招考办制定的考务规定。考试成绩于7月4日公布。
全部实行网上远程录取 所有批次录取按满分780分标准计算成绩。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100分、化学80分、历史80分、地理80分、生物80分。录取时按8个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考生按照数学、物理、化学、语文、英语(含听力和口语)、历史、地理、生物的顺序,依次比对成绩,优先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录取全部实行网上远程录取。青岛市的职业学校继续按专业实行平行志愿录取。职业招生学校中有面试要求的专业,经青岛市教育局批准后,在招生计划中注明“需面试”字样,录取投档时关联面试合格成绩投档,未参加招生学校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考生将无法投档。
注册入学由青岛市招考办在缺额补录时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录取手续。录取时由招生学校凭初中、高中毕(结)业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到青岛市招考办办理录取手续,青岛市招考办对该类学生要单独打印录取新生名册。
中职“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确定录取名单按照青岛市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如“自主招生”计划未录取满额,缺额计划转入统一录取时中职批次。
录取工作分成两个阶段 根据安排,第一阶段为7月4日~7月24日。7月4日,“3+4”本科提前批录取;7月21日,高等师范专科批录取;7月22日~23日,五年制高职批录取;7月23日~24日,中职技校批录取。各批次均通过平台远程网上录取,录取时根据考生网上填报的志愿,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
录取结果和投档未满额学校名单等信息在“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网址:
http://wsbm.qdedu.gov.cn/)”和市招考办网站(网址:http://www.qdzk.gov.cn)统一发布,考生应在录取结束后及时查询录取去向,按时报到。未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
第二阶段为8月17日~26日。未投档考生可根据青岛市招考办公布的投档未满额学校名单,到招生学校报名参加缺额补录。招生学校于8月上旬,根据缺额计划情况组织考生报名。缺额补录安排在8月17日~26日,中职部分青岛市招考办集中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直接办结录取手续;“3+4”本科、五年制高职部分由省考试院负责审核及打印录取新生花名册。8月26日后,青岛市招考办不再接受新办理录取手续的申请。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于9月9日~11日,集中进行录取名册盖章及领取工作,地点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行通知。青岛市职业学校录取已经结束,集中时仅由招生学校办理相关手续。
三类考生享受加分政策 通知中规定,下列考生在职业学校招生录取时可以享受加分政策: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持市侨办出具的有关证明并经毕业学校盖章认定、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5分;少数民族子女,持本人户口簿及复印件并经毕业学校在复印件上盖章认定,非青岛户籍少数民族子女还须持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并经毕业学校盖章认定,加5分;台湾籍子女,须持市台胞联谊会出具的有关证明并经毕业学校盖章认定、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5分。
考生同时具备上述几项条件,按最高项计算,不累积计算。未按规定办理特殊考生审批手续的考生,不予认可。市招考办将经审查合格的特殊考生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各初中学校也要对本单位符合条件的特殊考生进行公示。同时,通知要求,各初中学校不得限制、强迫或替代学生选报志愿,不得扣押学生录取通知书和毕业证书。任何学校不得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参与招生,严厉打击非法招生中介和招生欺诈行为。
记者 孙澳丽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王泯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