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难”难在没有为民服务的心

2015-05-21 08:4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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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李红梅

  结婚33年,手里也有结婚证,然而在开夫妻关系证明时却卡了壳。5月20日,即墨市民刘女士向本报反映,她与丈夫两人想移民澳大利亚投靠女儿,婚姻登记部门却因为查询不到婚姻登记档案而无法出具证明,忙活了大半年时间始终没有结果。

  我国现行的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也就是说,只要男女双方有结婚证就可以证明二人存在夫妻关系。可是,刘女士老两口手持结婚证奔波了大半年,却因为相关部门查不到他们的婚姻登记档案,无法开具夫妻关系证明,这实在令人费解。

  诚然,根据相关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夫妻关系证明,需要核查婚姻登记档案。然而,由于刘女士夫妇1982年结婚时,国家还没有强制要求保存婚姻登记档案,导致他们的婚姻登记档案现在查询不到,这在一定程度上属于历史原因。但是,既然当事人有结婚证,而且是事实上的老夫老妻,相关部门就不能抱持不愿意承担责任的“懒政”心态,以查询不到婚姻登记档案为由“踢皮球”,拒绝出具夫妻关系证明,而应该帮助当事人想方设法解决问题。

  在本报记者的追问下,问题终于有了解决的眉目—— 即墨市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建议刘女士重新补办结婚证,然后开具一个补办过结婚证的证明,再拿着这份证明去公证机关办理婚姻关系公证。可令人纳闷的是,既然有这样可以化解问题的方法,相关人员为什么没有在发现问题之初就告知刘女士,为她指条明路,让老人少跑几趟腿?其实,这个问题的解决,除了补办结婚证,还有更快捷有效的方法—— 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只要走出办公室,亲自下去走走,问问两位老人周围的街坊邻居,找点资料,就足以证明二人存在事实上的夫妻关系。如此一来,才能切实体现行政为民的理念,才是真正的为人民服务。

  证明“老两口是夫妻”之荒唐程度,不亚于“证明你妈是你妈”,为“奇葩证明”增添了一个鲜活的例证。一些“奇葩证明”与计划经济时代的“公章”一样,背后凸显出行政权力不甘放手,也反映出一些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根本就没有那颗为人民服务的心。随着国务院不断推进简政放权、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有些“奇葩证明”经规范后已不需开具,有些证明则被放宽权限,而一些证明的开具仍旧按照原有规定循规蹈矩,给百姓办事设置了很多障碍,亟需进行一次彻底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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