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济南5月21日讯(记者 张頔)记者从山东省保监局获悉,作为全国首批改革的6个试点地区之一,今年6月1日起山东省将启动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工作,辖内各财产保险公司将报批启用新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后车辆近三年来的出险情况成为影响保费的重要因素,车辆出险次数越少,享受的保费优惠就越多,安全意识好、风险状况低的车主所承担的保费将下降。
此次商业车险改革主要体现了市场化方向。总体上讲,改革把产品的制定权交给保险公司,把产品的选择权交给消费者。目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已推出新的综合示范条款。该条款有如下特点:一是对保额的确定更加合理。保额按投保时车辆实际价值确定,这也是发生全损时,赔偿金额的计算基础;二是车损险索赔方式更加明确,包括直接向责任方索赔、向责任方保险公司索赔以及向自己保险公司申请先行赔付并交由他们向责任方追偿三种方式;三是保障范围更加广泛,例如被保险人或司机的家人可以在三责险项下赔付,车辆在未上牌情况下发生的保险事故可以获得赔偿,冰雹、台风、暴雪等自然灾害和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导致的车损可获得赔偿,投保了专项附加险后,将不再扣减找不到第三方的30%绝对免赔等等。在综合型示范条款的基础上,下一步中保协还将推出全面型、基础型示范条款,满足消费者不同层次的保险需求。
同时,使用新的商业车险条款后,还有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新费率方案将与风险更加匹配:由行业协会统一测算的基准纯风险保费采用国际上通用的车型定价方式,不同风险的车型对应不同的基准纯风险保费,保费与随车因素密切相关。同时,基准纯风险保费还会根据出险频度、维修成本波动、人伤赔偿标准变化等风险因素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费率调整系数方面,随人因素得以强化,使保费更加“贴近”风险,例如“无赔款优待因子”对连续多年不出险的客户有不同程度的折扣,而驾驶习惯较差、出险次数多的客户享受不到优惠。因此,风险低的客户可能得到更大的优惠,而开车“任性”的车主则可能需支付较高的保费。
此次商业车险费率改革的六个试点地区,所使用的条款均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统一制定的示范性条款,没有针对哪个地区设置特别的内容。新条款实施后,改革前承保的保单按旧条款执行,改革后新的保单将使用新条款。保费方面,改革后大部分车主保费负担基本不变或略有下调,少部分车主保费会出现上浮。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