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原交管局长宋建国受审 受贿2390余万(图)

2015-05-26 06:5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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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被告人宋建国在法庭上。 新华社发



  据新华社北京5月25日电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原局长宋建国受贿一案。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宋建国于2004年至2014年4月间,利用其先后担任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局长、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分别为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长青、总经理刘长江、北京马桥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翟玉堂等人在办理“京A”机动车号牌、驾校恢复营业等事宜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90.688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检察机关查明,2008年至2012年,宋建国为其情妇王某,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94万元向马桥神龙公司法定代表人翟某购买其公司在通州区开发的房屋2套;收受翟某给予的其公司在通州区开发的商铺2套,价值人民币486。408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宋建国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宋建国对起诉指控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事实均不持异议,但辩解认为指控事实中共计人民币1530万元的事实不属于受贿性质。宋建国的辩护人对该部分事实亦提出相同的辩护意见。

  庭审于当日下午结束,审判长宣布将择日宣判。

  “京A”车牌缘何造就千万巨贪?

  北京街头上的“京A”牌照,在有些人眼中是身份象征、特权载体,在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原局长宋建国的手中,是收受贿赂的工具,并“交换”了“商铺”“住房”“金条”……“京A”牌照何以让人趋之若鹜?小小车牌如何“造就”千万巨贪?

  京A车牌成“摇钱树”

  25日10时20分许,宋建国被带入法庭。宋建国身穿白色衬衣和深色夹克,头发已经花白,与案发前相比略显苍老。

  宋建国利用权力也形成了“圈子腐败”。经查明,其司机杨常明于2009年8月至2012年8月间,分别为多人办理“京A”机动车号牌提供帮助,收受人民币共计43。8万元。

  “最大的祸根就是汽车牌照上出现的问题,以牌照换利益。我刚到任时就意识到牌照敏感,社会关注,不加强管理迟早会出事。”宋建国没想到的是,自己竟一语成谶。”

  审批造就“特权车”

  事实上,宋建国并非因“京A”车牌落马的第一位官员。此前,包括北京市车管所原副所长宋海燕在内的多名警务人员已因“京A”号牌被查获。“京A”车牌究竟为何让人“趋之若鹜”?

  在小轿车尚未普及的年代,“京A”车牌大多数是党政机关使用,由于当时交通管理不是很严格,一些“京A”号牌的车辆逐渐成为“特权车”,甚至在百姓心目中蒙上神秘色彩。网上有传言称,“‘京A’的车走在路上,交警不敢拦”。

  据介绍,由于当时并未实施“车牌终身制”,大量“京A”车牌在车辆报废后被交管部门回收,随着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加,北京交管部门先后开启新号段供新车选择,但“京A”等老号段车牌在回收后并未再投入重新流通。

  那么,宋建国如何以“京A”车牌进行权钱交易?知情人士表示,如果想要再使用这些号牌,需要通过交管局、车管所的内部审批,才能实现报废车牌的重启。根据不同的权限,车管所领导、交管局领导分别可以审批同意从“京A带字母”(例如京AAxxxx)一直到“京A8”不同号段的号牌。与普通号牌办理不同,办理“京A”号牌需要到车管总所专门的部门办理。

  于是,围绕“京A”牌照的审批,宋建国及其家人、秘书、司机、中间人、有需求者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利益链条,其造就的“审批特权”更是在社会上产生了恶劣影响。 据新华社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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