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抵债露馅 男子因犯合同诈骗罪获刑三年半

2015-05-27 06:4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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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5月26日讯(记者 孙桂东) 没钱还债,李沧区的唐某租来一辆车然后拿去抵债,露馅后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唐某一审因犯合同诈骗罪获刑三年零六个月。

  2014年5月28日,唐某为偿还债务,到李沧区金岭路一家汽车租赁行签订租赁合同,租赁黑色宝来轿车一辆,后来唐某将车交给李某,用于抵偿欠李某的三万元债务。随后,租车公司发现后报警,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唐某供述,李某明知这辆车是租来的,但还是将车收下抵债。李某则表示他在网上查了一下,确认不是盗抢车辆就同意了。后来,李某又将车辆的GPS系统拆除后继续抵押抵债。关于李某的案件,执法部门已经进行另案处理。不过,由于车辆此后又被多次倒手,目前下落不明。后经李沧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涉案宝来轿车价值120545元。

  最后,李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唐某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对其判刑三年六个月。另外,唐某骗取的轿车,责令其予以赔偿。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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