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手扶拖拉机制动性能失效仍上路 致人受伤

2015-05-27 10:29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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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刘九省 通讯员 张常青) 5月25日上午,莒县陵阳镇的王某置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于不顾,在明知道手扶拖拉机制动性能失效的情况下,还驾驶“病”车上路,结果致使途中发生一起致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25日早晨6时许,王某驾驶者从亲戚手中借来的手扶拖拉机,在明知该车制动性能失效的情况下,仍满载着一车红瓦片赶往相邻乡镇集市出售,当行至该县辖区335省道176KM +80M处时,王某见前方有六七个早晨赶集的村民与自己同方向行走,在人车相距四五米时,村民要从公路右边到左边,拐至一岔路口前往集市,遇到紧急情况,王某虽然慌乱之中来了个急刹车,但是,失效的手拖还是将这些村民中的一名女性,32岁的姚某撞倒在地,造成其头部、胸部受伤的交通事故。

  该起事故,王某驾驶“病”车上路肇事,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二十一条: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之规定。所以王某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在此,希望广大驾驶人能够从中吸取教训,不要让悲剧再重演。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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