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备受关注的“辣条”(调味面制品)食品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严格加强调味面制品等休闲食品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其纳入“方便食品”实施许可。未取得生产许可的企业,不得生产加工调味面制品等休闲食品。
《通知》显示,近年来调味面制品(俗称“辣条”)等休闲食品行业发展迅速,产值逐年上升。总局近期组织专项监测发现,“辣条”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及菌落总数超标等问题。
《通知》明确,调味面制品等休闲食品生产企业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坚决做到“五个严格”:严格保证生产条件持续符合许可要求、严格控制产品中的微生物污染、严格使用食品添加剂、严格产品出厂检验、严格规范产品标签标识。《通知》还表示,将加大对调味面制品等休闲食品的抽检监测力度。宗和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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