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企业生产车间被贴上了封条。
本报讯(记者 侯彦平 通讯员 曹重 林勇) 5月30日,岚山区消防大队监督人员对辖区内消防重点企业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岚山区碑廓镇某木业有限公司,因为被查存在诸多严重消防隐患,企业的两处集成木材加工车间被依法临时查封。
据大队消防监督人员介绍,当他们到达该企业加工现场时,发现两个木材集成车间分别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4000平方米,两个车间工人正在如火如荼进行木材加工,每个车间都有近30名工人。他们发现,车间内多处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被大量加工木材堵塞、没有按照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系统。监督人员随后检查了该企业的室内消火栓。一开始,陪同检查的陈姓企业负责人信誓旦旦保证消火栓内肯定有水,但当大队监督人员挨个进行检查时却发现,室内消火栓内都没有水。而如此众多的火灾隐患与车间内上方悬挂的“车间重地安全第一”的标语形成鲜明对比。
“消防安全不仅仅是停留在口头上和标语,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也没有水,无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数量不足,一旦发生火灾根本就没法进行企业自救,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特大火灾事故。”大队监督人员介绍,他们在西木材集成车间还看到,车间西侧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的拼板操作车间内,工人正在埋头进行电焊作业,现场更是电线乱搭乱接、室内消火栓被遮挡,车间内电焊工人董某在消防大队执法监督人员进行检查时,仍坚持在堆放木材区域进行电焊作业,周围甚至连一具灭火器都没有放置。当大队监督人员询问其是否有上岗证时,董某支支吾吾回答说是忘在家里没有携带。
据悉,该企业存在的众多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鉴于以上众多火灾隐患,大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对该企业的东、西两处木材集成车间进行临时查封,同时告知企业负责人及工厂工人直到企业消防安全得到保障时才可以开工。岚山区消防大队也提醒广大企业,一定不要只将企业消防安全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要认真贯彻到企业工作中的点点滴滴,同时要按照相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企业内部日常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