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上午,市南交警大队文登路中队对八大关景区禁行区域摩托车、自行车闯禁行行为进行了集中查处,先后查获多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交警表示,市民骑行不听劝阻硬闯禁行区域的话,将面临50元罚款并扣车。
骑摩托被查,反问还要驾驶证 6月3日上午,市南交警大队文登路中队在位于山海关路上八大关宾馆门口附近设卡查车,城市信报/信网记者跟随探访,短短一小时内先后有多辆自行车、摩托车、汽车闯入禁行区域。刚设下查车点不久,一辆商务车沿山海关路由东向西驶来。面对交警询问“是否知道未办理通行证机动车禁止通行”。司机自称从北京来青岛旅游的,在上一个路口听路人建议开过来的。随后,一名骑着一辆无牌照摩托车女子被交警拦下后,疑惑地追问交警:“这也是机动车?这车还要牌照?这车还要驾驶证?”面对交警出示行驶证驾驶证的要求,该女子自称自己证件齐全但全部在家里。
据文登路中队指导员王继峻介绍,根据八大关景区禁行规定,摩托车是禁止驶入的,而机动车必须办理通行证才能通行。对于两人违反禁行规定,将分别予以2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此外,由于骑摩托车女子始终未能出示相关证件,已对其摩托车现场扣车并拖移,并要求该女子到文登路中队接受下一步处罚。
在山海关路上八大关宾馆门口,城市信报/信网记者看到路右侧立了一个禁令标志,上面明确表示自行车、摩托车禁止通行。对此,交警表示,八大关景区内部分区域是禁止自行车进入的。
一对来旅游的小情侣因为骑乘双座自行车被交警拦下。面对交警执法,女子振振有词,“骑自行车怎么也违法了?”而看到交警执法后,不少骑乘游客纷纷掉头离开。
据王继峻介绍,八大关景区内汇泉路以东、太平角一路以西、正阳关路以南至海边区域,是禁止自行车行驶的,此外双座自行车是不准上路的。“对于骑乘自行车闯入禁行区域的市民游客,我们一般都是以口头警告为主,实在不听劝告硬闯的话,将处以50元罚款。”王继峻说。
游客不理解,市民挺支持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随机采访发现,面对八大关部分区域禁止自行车骑行,几乎所有外地游客都表示不清楚。“这里为什么不能骑行啊?自行车又环保又锻炼身体,而且还节约时间,为什么不允许呢?”从泰安来青岛旅游的张小姐对景区内禁止骑行很不理解。而从四川来的游客王先生告诉城市信报/信网记者,在八大关景区内,自己和女朋友走了一个小时还没走完,感觉非常累。“从外地来青岛,游玩时间有限,租一辆自行车也不贵,我觉得这种服务挺人性化,而且情侣一块骑,多浪漫。”
不过,也有市民对景区禁止骑行表示支持。“八大关里面都是步行游客,而且拍婚纱照的也多,自行车无声无息的,速度也不慢,万一撞上怎么办?”正在拍婚纱照的市民李女士说。经常在景区散步的崔女士也不支持,“散步时常听到身后传来嗖嗖的声音 ,这里面的坡都很陡,真怕有人控制不住撞到我身上,所以我觉得禁止骑行还是有道理的,而且禁止骑行的牌子应该多做一些,放在比较醒目的位置……”
景区内仍有自行车租赁点 虽然大多数游客和居民对这些穿行而过的自行车避之唯恐不及,同时交警、城管、工商等执法部门也联合执法,但似乎并没有影响自行车租赁摊位的生意。在汇泉路上,一家店的门头上更是直接写着“自行车租赁行”六个醒目的大字,院子里摆放着近二十辆自行车,其中有山地车也有携带儿童的双座车。
王继峻说:“交警部门只能对道路上骑行自行车进行管理,但是无法对租赁点进行管理。经营业务查处并不在交警执法权限。”既然交警部门无法对租赁点禁行查处,那么城管部门是不是可以执法?“我们负责院外租赁点整治,也就是说,在居民院外设置的自行车租赁点归城管部门管辖。”八大关城管中队工作人员说,“对于查处的租赁点,我们一般会没收自行车,并对摊主给予一定程度处罚。”
院外租赁点归城管部门负责,而院内租赁点则由工商部门主管。据八大关工商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他们早已停止八大关景区内自行车租赁业务资质审批。不过,上述工作人员也坦言,“可能有些店铺有别的经营业务,然后也摆放了一些自行车租赁,打擦边球。仅2014年,八大关景区内就统计出30余家自行车租赁点,包括院内和院外。”
文/图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王琦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