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邬明洋 通讯员 万鹏) 近日,记者从平度市教体局了解到,为不断提高中小学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加快推进教育家办学步伐,平度市于近期出台了《关于改革完善中小学干部管理体制实施学校去行政化的意见》,至此,平度市150余所学校校长将摘掉行政“官帽”
取消学校干部行政级别
《意见》规定,平度市教育行政部门所属的全日制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成人教育学校实施去行政化,学校干部一律取消行政级别,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学校现任干部行政级别继续保留,实行档案管理,新任干部不再套用行政级别,新设立的中小学机构不再确定机构规格。
同时中小学校长(园长)的选拔、聘任、管理,根据《义务教育法》、“青厅字〔2013〕16号”和“青政办发〔2014〕4号”文件规定由平度市教体局党委组织实施,副校长(副园长)根据工作需要由平度市教体局党委选派,或由学校党组织在核定的职数内按规定程序选任,报平度市教体局备案;中层干部的选拔、聘任、管理由学校党组织根据规定程序组织实施,报平度市教体局备案。
实施聘期制,学校干部定期交流
实行中小学干部聘期制,中小学干部每个聘期为3年。校长在一所学校连续任职满2个聘期的原则上进行交流,特殊情况也不得超过3个聘期。中小学干部聘任期满后,经考察、考核合格可以续聘。离任干部由所在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与在职人员一样正常上班,到达退休年龄时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适当延长优秀校长的任职年龄,高级及以上校长的离任年龄一般不低于55周岁(其他干部参照执行)。特级校长和特别优秀的高级校长,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延长离任年龄。
推行校长职级管理制度
适时推行校长职级管理制度,校长职级分为特级校长、高级校长、中级校长、初级校长。特级校长数量控制在全市中小学校长总人数的2%以内,并兼顾各级各类教育和城乡学校。特级校长的职级评审报请青岛市教育局组织;其他校长的职级由平度市教体局组织评审,报青岛市教育局备案。校长待遇参照《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关于青岛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工资的实施意见》(青人社发〔2013〕39号)和拔尖人才奖励的有关规定由平度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