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朱红苇) 为提高海米等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规范海米等水产品生产经营行为,根据“守护舌尖安全”整治行动方案的安排,结合食品抽检发现的问题。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集中开展海米等水产品生产经营规范治理行动。
市食药监局制定海米等生产、流通经营、餐饮服务环节采购和使用行为规范,发布《规范通告》,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海米生产经营规范,要求要在6月份,对辖区内海米生产企业和加工小作坊(加工业户)、批发市场和经营单位、相关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集中宣讲,解读规范要求。生产者要严格落实原料进厂查验、记录制度,严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防腐、着色等食品添加剂。出厂海米进行预包装,应标注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添加剂等信息,并附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据悉,从7月份开始,全市将统一开展海米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查处行动,严查违反海米规范的各类行为。检查中要全环节联动,在流通经营、餐饮服务环节发现的问题要向上溯源,直至追到生产加工源头,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从严处罚。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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