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下午,胶州交警大队接指挥中心指令称,扬州西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需要赴现场处理,胶州交警大队执勤四中队民警赶到现场时发现,两辆轿车发生轻微刮擦。当民警对双方当事人驾驶证进行检查时,细心的民警发现其中一方当事人张某某出示的驾驶证照片沿边有残缺,民警凭工作经验判断,该驾驶证存在问题,疑似被人更换,要求该司机出示居民身份证进行核对,“我身份证忘在家里了,这个驾驶证真是我的。”驾驶员张某某连忙解释道。由于该驾驶员无法提供有效证明,在民警处理完事故后,将“张某某”带回中队进行调查。
民警通过网上查询,发现“张某某”驾驶证上的照片与登记在网上的照片存在差异,驾驶证并非民警眼前这位司机所有。
民警通过联系驾驶证的真正主人得知,他的驾驶证此前曾丢失过。原来,该男子名叫王某,自己的驾驶证因记满12分已被交警部门暂扣。在不久前,王某在路上正巧捡到一本驾驶证,想到自己经常要去外地,不能开车很不方便,为了开车便利,便将捡来的驾驶证换上自己的照片使用起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王某因使用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处以拘留15日,罚款2000元的处罚。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王琦 通讯员 马迪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