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更名之风”愈演愈烈,近6年来,我国共有472所大学更名,占高校总数的23%。
高校更名,主要有四种类型,一是从专科升为本科的学校更名为学院;二是学院更名为“高大上”的大学;三是独立学院和母体学校脱钩,独立成为民办学校更名;四是学校想摆脱某些传统行业形象,有一个时髦的校名。这四类更名,只有第三类是有必要的,其他三类,如果确属于学校办学定位、层次调整,需要更名,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教授委员会讨论决策,也无可厚非。而从目前我国高校的更名情况看,有相当数量是为了看起来更“高大上”。
目前,我国一些专科院校、二三本院校校长在任期内把学校从专科升为本科,从学校更名为学院,或者从学院更名升格为大学,作为重要的任期政绩,并围着升格、更名的要求增设学科、专业,扩大规模,不考虑本校的办学定位和特色。如此更名,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一是学校在追求高大全过程中,千校一面,失去特色,二是学校原来积累的品牌,在更名中被毁掉。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我国的教育评价体系存在行政化、功利化导向。我国对高校的评价,目前还主要实行行政评价,而行政评价把学校分为不同的层次和等级,在行政评价体系中,大学比学院、学院比学校高一等,而且,一所学校在升格、更名之后,会在师资招聘、学科专业设置、学术研究方面获得更大的空间。
6月12日《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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