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莱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2013及2014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将于6月30日截止。如果在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包括内资企业、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未如期进行年报或年报时提供虚假信息,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三年不公示直接“拉黑”
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逾期未公示年报的,由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而企业届满3年仍未公示年度报告的,将被直接“拉黑”,即进入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
据了解,被列入“黑名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即使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履行了公示义务,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或企业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满5年未再发生逾期年报情形,被移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其信用记录在信息公示系统也将长期存在。
年度报告公示期限将于6月30日截止
据了解,年度报告公示期限将于6月30日截止,但仍有部分企业未公示其年度报告,逾期未报的企业将承担违法后果。
莱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在人员提醒,未报企业尽快登录“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点击网页右上方的“年报入口”进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按照系统提示的信息填写企业信息、设置密码完成用户注册后,点击“登录”按钮,进入年报填报模块,完成2013及2014企业年度报告公示。
■提醒提早年报,错开高峰
“尚未进行年报的企业要尽快完成年报,避免6月下旬扎堆报送,造成网络拥堵,耽误企业时间。”莱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再次提醒道。
同时,莱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说,如果企业、市民在年报中遇到疑难问题需要咨询,可以在工作时间拨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年报咨询。
咨询电话:88484522。通讯员 王晓军 本报见习记者 吴桂凤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王泯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