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手"被曝批量修改临期驱蚊产品生产日期

2015-06-17 09:56   来源: 信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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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中上部为标注生产日期2015年的枪手驱蚊产品,外部没有塑料膜密封;下部为标注生产日期2014年的枪手同类产品, 外部有塑料膜密封



  

超市里,枪手两种不同包装的产品混在一起卖



  近日,信网得到爆料,河北康达公司胶东区域负责人暗地更换快要到期的枪手牌蚊香液、蚊香片包装,并印上新的生产日期,掺杂在青岛各卖场内销售。记者设法采访到青岛本地多家商超仓库的内部人士了解到,这种“换汤不换药”的方式,已经存在多年。枪手青岛区域负责人对此全部否认。

  知情人士爆料:4月底在仓库内换日期

  “枪手蚊香液、蚊香片有问题,厂家的人直接在库房里给库存换生产日期。”近日,市民李先生(化姓)向信网爆料称,他在青岛市北区萍乡路上的一家商贸公司工作,平时会经手各种品牌的洗化用品,然后给青岛商超供货。因为看不惯厂家这种造假行为,他决定站出来揭开黑幕。

  “今年4月20来号,厂家来了四五个人,就在公司的仓库里,给库存的枪手蚊香液和蚊香片换上新的包装盒。前后忙活了两天时间,拆了得有上百箱库存。”李先生说:“带头的是枪手胶东区域负责人王经理,他在现场。”

  李先生详细介绍了现场情况,早上开始,干到下午,工人将库存的蚊香片、蚊香液的外包装逐个拆开来,将里面的产品取出,塞进新的包装盒里。“ 一伙人分工明确,有的拆,有的装。新的包装盒,运过来的时候都是平的,得一个一个折起来。”李先生趁下班时,拍摄了包装盒的照片,信网注意到,两种包装盒看起来都是一样的,猫腻就在生产日期上。

  印有生产日期的包装从厂家寄来

  “这些包装盒上的生产日期是最新的,运来之前,已经印在上面了。新包装上是2015年,库存的生产日期,有2014年的,也有2013年、2012年的。”李先生说。信网注意到,枪手蚊香液和蚊香片产品,保质期均为3年。如果李先生所言属实,那通过换包装,13年、12年的库存,摇身一变成了新品。

  这到底是个人行为,还是厂家行为?李先生直言,这是厂家行为。“新的包装盒,都是从总部发过来的,而且还有厂家的人在场,个人犯不着冒这险。”

  “虽然现在已经换完了,但物品就在院里,没有任何遮挡,院子里有好几家公司,人来人往,都能看到,都知情。可能是见怪不怪了。”李先生说,愿意对自己说的话负法律责任。

  随后,信网走访了李先生所在的公司,之后又走访了青岛市北区东部的另外一家商贸公司,接触到了不同的司机以及搬运工,得到的结论证实了李先生的说法,而且几乎一致提到了“王经理”的名字。

  两种生产日期的产品包装不同

  事实上,不仅仅是普通工作人员,一大型超市下属采购公司采购部人员于经理(化姓)对此也并不陌生,他坦言:“驱蚊产品属于季节性的商品,夏天卖不掉的,按照经销商与厂家签的协议,可以完全退回去。但是厂家出于成本方面考虑,一般不愿意这么干,而是给经销商补偿一笔钱,在不退货的基础上,第二年换新包装,重新卖。而且,它也不是全部库存都换包装,一般是快过期的那些,换新的生产日期后,优先放到货架上卖。等这批卖得差不多了,再进新货。别的不敢说,枪手这么干,不是一年两年了。”

  各方的说法,都极为一致,而且通过货架上在售的枪手产品,也能寻到蛛丝马迹。信网走访了青岛的几家大型超市,显著位置均能找到枪手驱蚊产品在售。通过仔细观察,信网发现了一些蹊跷:不论是蚊香液还是蚊香片,乍一看,码在一起的产品,都是一样的包装,但实际上分为两类。

  一类产品,外面密封了一层塑料膜,另外一类则没有。前一类的生产日期多为2014年,后一类的生产日期为2015年,这再次印证了李先生的说法。“原厂出来的产品,都裹着塑料膜,这样可以保证单品的完整。如今库存换新包装,得先撕了这层膜,再拆盒子。换盒子好换,但是这里没有覆膜设备,所以这层塑料膜就没法包了。”

  枪手销售部经理称不知情

  为了核实爆料的真实性以及包装存在的疑问,记者于6月11日致电枪手产品的生产商——河北康达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和身份的销售部女经理对此表示不知情,同时承认青岛区域负责人是王姓经理,建议记者直接向王经理核实。

  6月16日,记者与王经理取得了联系,对方在电话中否认了爆料人的说法,并做了解释:“改包装的事情我不知道,也没参与。至于为何2015年的产品外面没有塑料膜密封,那是设计的问题。”

  近些年来,关于消费者抱怨驱蚊产品不驱蚊的报道越来越多。信网从业内人士处了解到,蚊香液、蚊香片的驱蚊效果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降低,因为内部含有的驱蚊成分会减少,或者挥发了,或者性质改变。青岛农业大学化学与药学专业张保华老师介绍说:“在空气中的氧气以及光照的影响,驱蚊产品中起主要作用的菊酯类成分会氧化分解,含量降低。所以一般设置3年的有效期。”

  信网将跟踪报道此事。

  文/图 信报全媒体记者 丁一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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