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制定"三创"行动纲领 将打造100家创客空间

2015-06-17 10:05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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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下简称《意见》),6月16日下午,市政府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意见》相关内容及各职能部门的举措予以发布。市政府办公厅相关负责人强调 ,出台这一文件,目的是通过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力打好“三创”(创客、创新、创业)这一主打战役,积极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着力破除一切制约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 ,加快把青岛打造成为特色鲜明的创新之城、创业之都、创客之岛。

  明年要有100家创客空间

  《意见》提出 ,到2016年,重点打造“一谷两区”三大重点创新区、10条创业街、100家创客空间,集聚和服务5万名创客,构建“一区一街一基金”(每个区市建设一条创业街区,设立一支创业孵化投资基金)和“一校所一基地一基金”(每个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设一个创业孵化基地,设立一支创业孵化投资基金)的格局。

  到2020年 ,适应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的制度环境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人才、信息、技术、管理、资本等创新创业要素富集,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更加突出,企业研发人员和发明专利站全市的比重力争达到80% ,企业研发机构和研发投入占全市的比重力争达到90%。

  加快推进“三证合一”

  《意见》明确,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度,推进工商登记便利化,加快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实行“一照一号”。要健全要素价格倒逼创新机制,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落实“两高”行业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阶梯式电价和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要充分发挥企业在创新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在规划、计划、政策、标准等研究制定中吸收更多企业家参与,扩大企业在创新决策中的话语权。鼓励企业自主决策、先行投入,开展重大产业技术研发攻关,政府更多运用财政后补助和间接投入等方式予以支持。

  高校企业联合培养人才

  要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深化改革,鼓励高等院校与企业联合培养本科生、研究生,推行“双导师制”。鼓励人才在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之间双向流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可设置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选聘有创新创业实践经验的企业人才兼职兼薪。允许和鼓励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科技人员经单位批准,带科研项目和成果、保留基本待遇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创办企业。到2016年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孵化科技型企业过百家。区市政府、功能区管委要加快引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在青设立研究生院、应用类研发机构或成果转化基地,到2016年全市新增引进机构20家以上。推进引进的科研院所派驻人员“五险一金”实施本地化管理,允许享受青岛市人才落户、子女入学、住房、医疗以及职称评审等政策。

  科技成果可公开挂牌交易

  要赋予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自主处置权,鼓励科技成果在技术交易市场公开挂牌交易,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将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在重要贡献人员、所属单位之间合理分配,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部分不低于收益额的80%。国有企事业单位对职务发明完成人、成果转化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奖励,计入当年单位工资总额,不作为工资总额基数。要加大科技人员股权激励力度,制定创新人才股权激励办法,鼓励各类企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调动科技人员创新积极性。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企业的,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含管理岗位技术人员)的股权比例不低于50%。

  打造大众创业生态体系

  要打造大众创业生态体系,编制众创空间发展规划,分行业、分区域、分层次布局发展各具特色的众创空间。实施弹性学制,允许在校大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业,创业实践课按相关规定计入学分。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企业等各类优秀人才到孵化器创办企业。要推进孵化器转型升级,加快千万平米孵化器建设,在旧城、旧村、旧厂房改造中,优先保障孵化载体建设用房、用地需求,用于改(扩)建孵化器和新型创业公寓。要加快千万平米人才公寓建设,各区市政府、功能区管委要在创新创业人才相对集中区域,统一配件周转公寓或购买存量房出租给创新创业人才居住。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大企业利用自有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建设租赁型人才周转公寓,或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租用商品房出租给创新创业人才居住。

  创客空间“零收费”

  要开展全城创客行动,鼓励孵化器设立创客专区,支持多元化主体打造“零收费”创客空间,提供平台 、食宿等服务,市 、区(市)两级给予适当补助。要搭建创客服务平台,加快智能硬件 、众研众筹等各类服务平台建设,为创客提供线上线下相融合的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服务。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企业开放实验室资源,其中利用财政资金购置的仪器设备要向社会开放,为创客提供开源软硬件、检验检测、试验加工等无偿服务。

  要建立科技金融风险补偿机制,对金融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贷款 、担保、保险等发生的损失给予一定比例补偿。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开展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

  各部门配套政策支持创业

  为实施创新发展战略,落实市政府《关于实施“千帆计划”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近日,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风险补偿补贴、国际合作专项补助资金实施细则及科技保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设立普惠性的风险补偿补助资金,对金融机构融资风险给以一定程度的补偿补贴,可以吸引众多社会金融资本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金投放,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市场化融资失灵的问题。

  记者从会上获悉,市财政筹措4亿元,支持银行化解不良贷款 。与国有投资公司共同设立不低于20亿元的化解银行机构不良贷款资金,降低本市不良贷款率,为本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筹措2亿元,与国有投资公司共同设立10亿元的转贷引导基金,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支持,帮助企业破解续贷难题 。筹措1亿元,一是用于重点扶持的产业技改项目贷款贴息,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二是出台财政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一揽子政策,支持优势传统产业中的中小微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向高端、智能、信息化发展。

  市经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委即将出台相关文件来扶持“三创”。青岛市将借鉴深圳、杭州、成都等先进城市经验,按照“打造互联网工业强市”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起草了《青岛市互联网工业发展行动方案》,将在完善后印发。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郝春梅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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