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6月16日讯 “为什么前来办理退卡业务,要按照17% 的比例收取费用,而且还不告诉我们这是什么费用?”近日,张先生遇到了难题。他到山东路春天广场办理退卡,结果不明不白就被收取了17% 的费用。对此,律师表示,消费者购买购物卡是一种充值行为,不是消费行为,退购物卡收取这样比例的费用没有依据。
消费者 每月只有一天能退购物卡
“前一段时间没关注,最近才知道山东路上的春天广场已经关门了,手头还有两张购物卡,可是我还有将近四千多元没有花完。现在要办理退卡,结果上次来的时候,客服跟我说必须是每个月15号才能办理,上次就白跑了一趟,”6月15日,张先生告诉城市信报/信网记者,去年他在春天广场商场购买了近1万元的购物卡,主要用于购买首饰和服装。用了一部分之后,现在卡里还有一千多元,但是最近才知道现在这个商场已经关门了。店虽然关了,但是里面的钱总不能浪费吧,于是张先生找了个时间来办理退卡,结果一看根本不开门,白跑了一趟。
“我之前就来过一趟,但是一看根本没开门,退款也办理不了,于是我就打了卡后面的电话,工作人员说,这里每个月只有周一才能办理退卡业务,其他时间办不了,这样做是不是有些不合适,害我白跑了一趟。”张先生说。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随后也拨打了电话,春天广场的工作人员告诉城市信报/信网记者,现在公司就是这么规定的,因为店在2014年就已经关了,陆陆续续已经办理了不少退卡业务,现在来办理的人少了,所以才压缩到每个月只有一天接受办理,而以前每个星期都可以来办理。
工作人员 退卡要收17%左右的费用
15日,城市信报/信网记者来到了山东路春天广场。在一楼的位置,城市信报/信网记者找到了客服中心,在城市信报/信网记者来之前,已经有一个人来办理退卡,在城市信报/信网记者进来后不久,又有人前来办理此业务。
“为什么退卡要收取这一笔费用 ,能解释一下吗?”先来的一位先生询问工作人员。城市信报/信网记者了解到,现场总共有3名工作人员,如果前来办理退卡,工作人员会告诉顾客需要收取卡里面钱数大约17%的费用。
“这个费用算是什么?你如果解释不清楚,给我们一个公司的电话,我们可以亲自问,需要知情。”城市信报/信网记者问到。工作人员告诉城市信报/信网记者,他们只是公司的职员,对于收取的这17%的费用并不知详情,“好像是公司在办理这些购物卡的时候,已经花费了一些税和其他一些费用 ,所以要收取17%的费用。”连同城市信报/信网记者一起,在场的3个人都对这种做法提出了质疑,但是工作人员却没有办法详细解答,而且也没有提供公司财务部门的电话,只是告诉城市信报/信网记者,购物卡也可继续使用 ,也可在旗下的城阳奥莱使用 。最后,工作人员通过刷卡的方式告诉张先生,两张购物卡里分别有238.9元和1000元,然后扣除各种费用之后,张先生实际拿回了1007.7元,记者算了一下,这个收费的比例已经超过17%,将近20%。而对此,现场的工作人员没有解释收费依据。
律师 买卡是充值行为,收费不应该
消费者来办理退卡,结果被收取17%的费用 ,否则就没办法将其中的钱取出来,这样做的法律依据在哪里?15日下午,城市信报/信网记者联系了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单正国律师,对于这种情况,单律师认为公司并没有收取这个费用的法律依据。
“消费者是购买了这些购物卡,可这只是一个充值的行为,既然购物卡的余额没有使用,就谈不上是消费。既然这样,收取这么高比例的费用到底依据是什么?不知道公司这边自己能否说得清楚。”单正国认为,一听到17%,不少消费者可能认为这是增值税,但是增值税的收税对象是商超的盈利部分,也就是说 ,商家无论如何也不能把增值税转嫁到没有消费的消费者身上。
“消费者购买购物卡基于在山东路春天广场消费,如果商家变更消费地方,视为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需要双方协商解决,如果消费者不同意的话,商家应当退款或赔偿损失。也就是说商家不仅要退卡,而且在退卡时不应该收取没有法律依据的费用。”
文/图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张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