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记者从李沧区发改局获悉 ,2013年到2014年,李沧区先后为辖区居民投保家庭财产保险和政府综合责任险,属全省首家;2015年,李沧区继续优化政府综合责任险,扩展了在营业场所、非营业场所发生火灾、爆炸、踩踏等突发事件导致居民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范围。据了解,目前李沧区和市北区已经先后推行此项政策,受益家庭共达近70万户。
6月17日,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李沧区境内所有的居住居民户共有20万,政府给每户都上了家庭财产保险。每户保险费10元,保费总计200万元,2013年共有300多个家庭获得总计140余万元的家庭财产损失补偿;2014年居民家财险赔款案件524户,赔款总额177万元。
2014年,李沧区政府在继续为居民购买家庭财产保险的基础上,又在全省率先为辖区常住居民投保了政府综合责任险,保障对象为居住在李沧区的自然人,共计54.6万人,每人5元,保费共计273万元。承保因自然灾害造成的人身伤亡,同时扩展火灾、爆炸,低保家庭 、五保户因交通逃逸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以及见义勇为救助责任险。每次事故赔偿限额高达1000万元,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高达20万元,全年累计赔偿限额高达5000万元。
今年,李沧区继续优化政府综合责任险,结合年初上海外滩踩踏事故的教训,扩展了在营业场所、非营业场所发生火灾、爆炸、踩踏等突发事件,导致居民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因市政公众设施损毁,导致居民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比如因古力盖破损,使人受伤等情况;低保家庭、五保户居住在李沧区的居民因遭受交通肇事伤亡,肇事者逃逸或无赔偿能力;居民因意外事件导致溺水身亡等事件。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孙雅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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