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鹏
针对手机预置应用软件不可卸载问题,深圳市消委会近日召集华为、三星、联想、酷派、OPPO、HTC等品牌手机生产商及三大运营商召开了座谈研讨会,并正式向各手机生产商发出劝谕,让消费者依法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决定将手机预置软件不可卸载问题列入公益诉讼。(6月18日新华网) 相信很多手机用户都发现了:手机买来之后,已经预装了不少应用软件。其中有一些对自己很有用,但也有不少根本用不着。置之不理吧,一些软件极容易在不知不觉中后台运行,消耗大量流量,导致消费者的相关费用大量增长。想要删除或者卸载吧,又往往遭遇“不可卸载”,或者根本就卸载不掉等问题。
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来说,这种预装软件卸载不掉现象,无疑是对消费者选择权、知情权、自由权、自愿权等的严重伤害。此前一些忍无可忍的消费者限于投诉无用,起诉维权麻烦等,最后都难免放弃权益。如今,深圳市消委会对相关手机生产商、运营商等提出公益诉讼,这让手机预装软件问题,有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范本。
但对于卸载不掉的手机预装软件,我们还必须看到其问题的根本或者说根源:即手机生产者、软件开发者以及通信运营商等,其间因为应用软件的预装问题,都是存在利益关联的。那么很明显,对手机预装软件卸载不掉问题,劝谕很有必要,提起公益诉讼也是必须,但这还远远不够。一方面,要完善与细化相关法律,给手机应用软件预装建立一个可以依据的标准;另一方面,更要鼓励与支持消费者维权,然后加大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严惩无视消费者权益、侵犯甚至伤害法律威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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