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专利贷款政府发补贴 贷款风险由三方承担

2015-06-20 10:43   来源: 青岛早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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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三创”的推进,使我们的城市研发活动更加活跃,计划2016年全市研发经费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77%,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超过15件,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小型的科技型企业有一个雨后春笋般的蓬勃成长期。  ——李群

  早报讯 我市开创保险撬动贷款新模式,企业用专利抵押贷款,既可规避风险,还能获得多项补贴。记者昨日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和保监局联合出台《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资助实施细则》,明确了4类资助的内容、标准及流程,通过降低企业贷款风险,设置各类补贴的情况,帮助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破解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贷款风险由三方承担

  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目前,我市拥有科技型中小企业4600家,占全市中小企业的2.7%,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少、发展慢已成为我市创新发展的制约因素。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缺乏可供抵押的固定资产和银行贷款资信,难以获得金融支持。由此,我市出台了《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资助实施细则》,采取了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帮助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据了解,《实施细则》以拓宽融资渠道,化解融资风险为目标,开创了以保险撬动专利质押贷款的新模式。

  据了解,科技型企业用专利抵押贷款的同时,要有担保公司的担保,并在保险公司针对此项业务买一份保险,如果贷款后无法偿还,担保机构、银行、保险公司按照20%、20%、60%的比例承担债务。“贷款的风险实际上由这三方承担,贷款企业出具了专利做抵押。”市科技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4项补贴激发参与积极性

  为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激发各方参与专利质押的积极性,《实施细则》提出了“四补”政策:一是对专利质押贷款给予50%的贴息资助,单一企业年度内享受贴息资助不超20万元;二是对三年的保险费给予部分资助,每家企业年度内可享受贷款额度不超500万元最多可获得三年的保险费资助;三是对参与专利评价的中介机构给予激励,每签订一个服务合同给予3000元服务费资助,银行放贷后再给予3000元服务费资助;四是对质押专利处置发生的专利评估费给予50%资助,单项评估费资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通过这些政策的落实,显著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记者 陈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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