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济宁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安排部署,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现通报6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典型问题。
1、兖州区酒仙桥街道河头村“两委”委员伊广坤、王成喜、朱本深骗取国家粮食补贴问题。兖州区酒仙桥街道纪工委分别给予伊广坤、王成喜、朱本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泗水县金庄镇北玉沟前村原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徐祥会和原村委委员、文书韩传玉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泗水县纪委分别给予徐祥会、韩传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缴其违纪所得。
3、鱼台县住建局村镇建设办公室原副主任张心愿违规收费问题。鱼台县纪委给予张心愿留党察看二年处分,鱼台县住建局给予张心愿免职处理,责令其将违规收取的费用全部退还。
4、金乡县胡集镇北郭村党支部原书记潘永秀冒领补偿款、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金乡县纪委给予潘永秀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追缴其违纪所得。
5、嘉祥县金屯镇王屯管区主任陈吉芳骗取国家种粮补贴问题。嘉祥县纪委、监察局给予陈吉芳留党察看二年、降级处分。
6、梁山县黑虎庙镇初级中学原校长赵书景、原教职工郭福祥贪污国家教育化债资金问题。梁山县纪委给予赵书景开除党籍处分,梁山县教育局给予赵书景、郭福祥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济宁市纪委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惩治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集中排查一批问题线索,集中查处一批突出问题,持续通报曝光典型案件。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要严肃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济宁市纪委)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