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联合开展禁毒宣传活动 向市民普及毒品危害

2015-07-01 14:2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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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向社会宣传禁毒常识,推动打击涉毒违法犯罪斗争,6月24日下午,城阳公安分局、城阳区司法局等单位在城阳国货商场门前广场举行了纪念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现场向市民发放禁毒宣传材料数千份并向市民展示了毒品样品,宣传人员提醒市民:远离毒品,拒绝因好奇而吸食第一口毒品。

  数百人听讲禁毒宣传课

  6月24日下午,在城阳国货商场附近广场上聚集着数百名市民,在参加“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此次宣传活动由城阳区公安部门、司法部门、教育部门、卫生计生部门联合举办,旨在向全社会宣传禁毒知识,推动打击涉毒违法犯罪斗争。

  活动中,民警向广大市民及在校学生介绍了公安机关侦破涉毒案件、打击处理吸毒人员、开展禁毒宣传教育等工作取得的成效,并号召广大市民行动起来,发现涉毒线索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另外,民警呼吁广大年轻群体远离毒品,尤其近年来流行的新型毒品,对年轻人危害严重。活动中,共展出宣传展板10余块,发放禁毒宣传材料数千份,现场向市民展示了K粉、海洛因、冰毒、麻古等一些毒品样品,公安部门提醒市民,远离毒品,拒绝因好奇而吸食第一口毒品。

  打击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关于毒品犯罪,山东诚功(城阳)律师事务所崔明霞律师表示,毒品犯罪是指涉及毒品的犯罪,按照我国法律,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能够使用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崔律师表示,按照我国刑法,毒品犯罪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走私制毒物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种植种子、幼苗。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强迫他人吸毒,容留他人吸毒。

  吸毒易诱发其他犯罪

  城阳区依法治区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表示,吸毒危害远不止对人身心的摧残和金钱的消耗,极易诱发其他犯罪,“吸毒诱发的犯罪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吸毒诱发盗窃、抢劫、诈骗、贪污等侵财型犯罪,这是由吸毒者在经济上日益拮据甚至破产造成的。吸食毒品耗费巨额钱财,在吸食初期吸毒者和可以用本人的收入和家庭的积蓄充作毒资:当家财耗费殆尽后,他们便四处借贷:当无法从家人和亲友处索取、借贷或骗取后,则不得不把手仲向社会,进行盗窃、抢劫、诈骗等勾当,这是许多吸毒者走过的不归之路。”

  “不仅如此,吸毒会破坏社会风气,传播恶疾。”崔明霞律师表示,吸毒往往导致吸食者心理变态,人格扭曲,失去自尊,道德沦丧,严重污染社会环境,破坏精神文明建设。这以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文/图 记者 赵伟华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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