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7月2日消息 今天,记者从环保李沧分局了解到,中石化青岛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投资1.45亿元,组织实施了140万吨/年的催化裂化装置再生烟气脱硫脱硝改造项目。该项目已于2014年12月投入试生产,2015年3月份获得环保验收。经过监控,目前该项目已提前达到2017年1月1日起执行的《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三时段的排放标准。
环保李沧分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项目总投资达1.45亿元,采用 “双循环新型湍冲文丘里烟气除尘脱硫技术”、“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技术”,对催化裂化装置再生烟气进行净化处理,脱除其中的SO2、NOx和粉尘等大气污染物。
该项目于2014年12月投入试生产,2015年3月份获得环保验收。监控6个月,出口烟气NOx日均值在100mg/m3以下,SO2日均值在100mg/m3以下,烟尘日均值在20mg/m3以下,提前达到2017年1月1日起执行的《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三时段的排放标准。
据了解,该项目是环保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责任书”项目,也是中国石化集团“碧水蓝天”项目。项目实施从选择技术方案开始,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稳步推进。该项目提前达到2017年的标准,标志着青岛的优良天数将增加更多。
通讯员 任清 文 徐圆
[编辑: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