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7月2日消息 今天,青岛市城乡建设委联合市国土资源局就近期出台的关于“稳增长优服务”各项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发布。据了解,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对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取消勘察设计招标程序;施工图审查提速近50%;拟出台房地产项目快速推进政策及建筑业企业发展激励政策。同时,会上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发布了《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盘活城区老工业区存量土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及《关于优化市场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建设单位自主进行项目勘察 会上,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发布了《关于调整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投标有关工作的通知》(江青建城字〔2015〕31号),对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发包方式做出调整。《通知》规定,对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是否进行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发包,不再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勘察设计招标备案等有关手续。此举将大幅加快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前期工作进度,压缩了1个多月的时间,有效促进建设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投产。
同时,青岛市城乡建设委还发布了《于严格执行施工图审查送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青建城字〔2015]38号),进一步提高了施工图审查服务效率。压缩了设计文件审查时限,大型项目不超过8个工作日,中小型巧项目不超过5个工作日;压缩了勘察报告审查时限,大型项目不超过4个工作日,中小型项目不超过3个工作日。至此,实际审查时限比法定时限已提速近50%。
盘活城区老工业区存量土地 为进一步提升土地利用率,积极盘活城区老工业区存量土地,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制定出台了《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盘活城区老工业区存量土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青政办发〔2015〕9号),于7月1日正式实施。
《意见》中指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以各区市政府为主导,按照“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方式,对符合已划入经市发展改革委审查同意的转型升级区域;在2014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且权属清晰、四至清楚、无争议;不在政府近期收储计划或由政府统一实施改造的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内,未纳入旧城改造范围,未纳入老企业搬迁规划,以及根据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不属于配置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绿地等公共利益需要等条件的工业用地,有序实施转型升级。同时,原土地权利人在不改变原工业用途前提下,可通过技术改造等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优化住房供应套型结构 会上,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还发布了《关于优化市场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对合理安排住房及用地供应规模、调整优化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完善住房保障方式及加大房源筹集力度做出了详细规定。
《意见》中提出,优化住房供应套型结构,全面放开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比例限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的商品房预售价格实行弹性掌握,不再进行预售价格管理,重点推动适应市场刚性需求的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楼盘项目入市,并多渠道、多方式消化库存商品房。
同时,完善住房保障方式,加大租金补贴力度,适度扩大补贴发放范围,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发放租金补贴,增强其通过市场租赁住房解决住房困难的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区市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人才等群体发放购房补贴,加快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进度,推动项目早日实现分配入住。
文 马玥
[编辑: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