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7月2日讯(记者 朱薪雨 通讯员 周玫) 7月2日,记者从崂山区残联了解到,崂山区残联联合区财政局发布《崂山区精神残疾人康复救助实施办法》和《关于为崂山区残疾人家庭发放生活用电、水、燃气、采暖费用补贴的实施办法》。崂山区精神残疾人的服药救助、住院救助都有所提高。另外还申请了400余万元专款,在全省范围内率先为残疾人家庭发放水电燃气暖气费补贴。
其中,低保及低保边缘精神残疾人服药救助由每人每年1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000元,住院救助由每人每年5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0000元,另外为非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的精神残疾人,提供每人每年1000元的服药救助、5000元的住院救助。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