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拟提高失独家庭扶助金 每人每月提至500元

2015-07-06 09:14   来源: 青岛早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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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报讯 我省拟将失独家庭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400元提至500元。据了解,此项扶助金标准去年1月从每人每月135元,提高到400元。

  据了解,自2008年起,我省就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从女方年满49周岁开始发放特别扶助金,且多次提高标准。为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省卫计委会同省财政厅向省政府提交了提高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标准的请示报告,从2015年开始,拟将我省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实现扶助标准的城乡统一。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财政预算已经按此标准列入。 记者 陈珂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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