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7月10日讯 杨女士已经怀孕三个月,是北京盛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下称“青岛盛世物业”)的员工。6月30日,在合同还未到期的情况下,青岛盛世物业要求她离职。由于担心拿不到工资就写了离职申请。事后她告诉信网(0532-80889431):“我这是被公司骗了”。对此劳动仲裁部门称,可以尝试通过重大误解申请恢复劳动合同。
2014年12月1日,杨女士与青岛盛世物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到期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今年6月30日,杨女士所工作的小区与青岛盛世物业的合同到期。当天,她突然被要求签订离职申请。
“当时青岛盛世物业的李经理派人让我签订离职申请,说不写离职申请就不给发全额工资。”杨女士说,因怕拿不到工资,就签了离职申请。事后她感到自己被欺骗了,“项目撤离了,我的合同还没到期,又怀孕了,青岛盛世物业不能辞退我,就让我写辞职申请,我怕拿不到工资就签了字。”
对此,青岛盛世物业的梁经理告诉信网:“项目负责人的具体行为我不清楚,我们只看结果,只知道员工是因为个人原因离职。现在,杨女士已经不是我们公司的员工了。”
而另一位廖姓总经理则表示:“如果认为公司有欺骗行为,可以搜集证据,通过劳动仲裁和司法手段解决,现在我只能向北京总部说明情况,看能否重新接收杨女士为公司员工。”
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庭的戴律师表示,如果情况属实,杨女士已经签订离职申请,走仲裁或者司法程序,“签过字的很难被推翻”,不过这并不代表杨女士不能主张自己的权益,“可以尝试通过重大误解申请恢复劳动合同,而且杨女士已经怀孕,按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合同自动延长至杨女士哺乳期结束。”
文/图 信报全媒体记者 杜杲燃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