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7月12日消息 半年时间城管37次上门执法,期间,竟然更换了三任一把手领导,每任领导都在变着各种花样,与执法人员“躲猫猫”。近日,位于火车站东进站口对面的青岛市明珠海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因非法设置的户外广告,将导致10000元罚款和自行拆除或强制拆除。
为了保持沿海一线的风景,从4月1日起,市南区城管执法局对辖区内的违法户外广告进行了集中排查和彻底清理。去年10月份,市南区城管执法局栈桥景区中队巡查和落实了解时,就发现市南区湖南路76号,位于火车站附近的青岛市明珠海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竟然没有办理《户外广告审批证》就擅自设置了大型广告9处,严重违反了《青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青岛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规定。
但是,当执法人员找到酒店负责人要求检查户外广告审批手续时,该酒店负责人傅总爽快回答:“有,我们这么大的公司,设置这么大型的户外广告,还能不办手续?”执法人员要求出示时,傅总坦诚地说:“我们在全国有多家连锁店,这么大的公司,所有手续都很齐全,手续都在上海总公司,马上快递过来,给你们送去好吗?”。
执法人员也相信会有手续,所以,每隔二周就去拿,傅总屡次都是:“已经和上海总公司说好了,马上就收到了,收到就送去,”。执法人员要求传真或拍照传递复印件,以此留档就可。这时,酒店史某介绍该酒店所有广告,当初是委托一家广告公司办理的,并将广告公司负责人联系电话交给了执法人员。执法人员联系了该负责人,同样答复“有手续,尽快送来”。再催,今天在广州,明天在厦门,多次“躲猫猫”,不朝面,最终,承认所有广告都没有办理审批手续。这时的傅总也“消失”了。城管部门针对该酒店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行为,依法下达了《责令停止非法行为告知书》、《现场勘验》、“询问调查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依法进入程序(见图)。另外,破损的影响市容观展的二处户外广告,依据《青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规定,将被处以2500元罚款。
期间,执法人员多次到该酒店,一位办公室负责人介绍,上海总公司派来一位高管周总接管了傅总的工作,执法人员将酒店擅自设置户外广告情况和周总谈了,周总称:“马上落实此事,一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所有相关事宜”。在此期间,一位自称代理经理负责户外广告的李小姐,在半年内,频频更换一把手三个,三人都表示会关注广告相关情况。 但是,三人均换着各种理由和花样,与执法人员“躲猫猫”该广告公司由于擅自非法设置户外广告违法行为,将面临1万元人民币的处罚,城管执法部门将依法全部强制拆除这些户外广告。
城管部门在此提醒,很多公司在设置户外广告的时候,选择外包给一些广告公司。但是,一些业户可能存在不了解需要事先进行申请的规定,广告公司为了节省费用,不去相关部门申请,一旦发生争执,会遭遇踢皮球的麻烦。因此,城管执法人员也提醒,在设置户外广告之前,必须先申请,获得主管部门审批手续后,方可设置。
通讯员 周玉香 文 宫昌乐
[编辑: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