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假借销售商品之名,实则行非法集资之实。近日,北京巨鑫联盈科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梓君伙同公司董事长和总裁等13人,在短短两年多内非法吸收4万余人26亿余元。其中,10名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近日,北京市高院对本市这起金额最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13名被告人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获刑2年6个月至10年不等刑期,并处10万至50万元不等罚金。青岛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提醒,投资者需认清非法集资手段,避免上当受骗。
借“购物返利”非法集资 据介绍,今年29岁的朱梓君是巨鑫联盈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徐苏宁是该公司董事长,肖章定担任公司总裁。被朱梓君称为师父的肖章定曾因非法经营罪和诈骗罪获刑,2011年6月刑满释放。
经审理查明,朱梓君、徐苏宁、肖章定等13人以加盟巨鑫联盈公司可获高额回报的方式,在两年多时间里,非法吸收4万余人26亿余元。2006年8月,肖章定在浙江衢州经营吾老七日用品公司期间,设计了一套“购物返利”经营模式,朱梓君任公司讲师。2009年,朱梓君在“购物返利”经营模式的基础上,创设了“联合加盟方案”的经营模式,并依托巨鑫联盈公司付诸实施。肖章定出狱后,加入巨鑫联盈公司,积极配合朱梓君对 “联合加盟方案”的推广。
2009年12月至2012年5月,朱梓君、徐苏宁先后伙同张涛、刘京川、肖章定,并纠集倪志恩等人,假借销售商品之名,通过网络宣传、推介会等途径,以巨鑫联盈公司为依托,向社会公开宣传 “联合加盟方案”,通过宣讲巨鑫联盈公司既往业绩,模拟营业额增长比例等方式,变相吸收公众存款26亿余元。
北京市二中院认为,朱梓君等被告人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借用销售商品之名吸收资金,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犯罪数额巨大,依法均应予惩处。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及其他量刑情节作出判决。宣判后,13名被告人中,朱梓君等10人提出上诉。市高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应予维持,故驳回了朱梓君等10名被告人的上诉。
20多万分红只拿到1500元 据悉,注册资金为2000万元的巨鑫联盈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17日。公司在宣传材料中宣称,公司致力于打造集酒店、餐饮、票务、旅游、休闲、娱乐、养生、教育、汽车、地产、零售业、电子商务为一体的多元化、立体式服务平台,产品涉及近200款。案发后,有报道称,该公司旗下拥有加盟和消费两大平台,业务重心放在加盟平台。该公司在全国有4.5万加盟商,以北京居多,每个加盟商最少交3万元的入门费。
一名受骗者受访时说,她被拉入加盟后,投资3万元购买了床垫和一个热水壶后,获得参与返利的资格。按照之前的承诺,投资满15期后,可以拿回20多万元,但很快公司就被查封了,她只拿到第一个月的分红1500元。
(记者 锡复春)
投资者需认清非法集资手段 所谓“购物返利”是指厂家或供货商为了刺激销售,提高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销售积极性而采取的一种商业操作模式。但在发展过程中,一些网站从中看到巨大的投机“商机”,干脆以“百分百返利”为噱头,大量吸引会员和加盟商,收取加盟商交纳的手续费后卷款出逃,或者不卖商品,靠发展下线赚钱。
青岛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提醒,此前购物返利模式曾遍地开花,不过随着太平洋直购网、福建百分百返利网等大型购物返利网站先后被查处或倒闭,有关购物返利引出的问题越来越受关注。投资者一定要认清购物返利的真相,许多购物返利网站实则是虚假返利,物返利促销的商品报价往往高于实际价格,返利网站通过提高商品标价,进行虚假返利,这些返利其实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一些加盟商诱导消费者为了获得高额返利,完全没有购物却以做假账的形式来参与返利。”这名负责人说,例如,做一单1000元的虚假消费单,消费者只要交了消费额的15%,也就是说只要交150元,以后每天就可得到相应返利,一直到1000元全部返回为止。不难看出,这种购物返利模式利润看似诱人,实际已涉嫌违法传销或非法集资。
记者 锡复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