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运管局获悉,我市营运黄标车退出道路运输市场的工作已顺利结束。截止到6月30日,全市共淘汰营运黄标车12715辆,淘汰率达到96.2%。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市区域内将全部禁行黄标车。
据介绍,在全市目前已淘汰的营运黄标车12715辆中,货运营运黄标车11731辆,淘汰率达到100%;教练车营运黄标车86辆,淘汰率达到100%;长途客运黄标车218辆,淘汰率达到100%;公交营运黄标车680辆,淘汰率达到57.5%,有502辆将在12月底自动退出道路运输市场。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的通告》要求,目前青岛黄标车的禁行区域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青西新区(含开发区)、城阳区(含高新区)建成区及全市高速公路全天禁止黄标车通行;即墨、胶州、平度、莱西城区全天禁止黄标车通行。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市区域内将全部禁行黄标车。对违反规定的黄标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给予罚款200元,驾驶人记3分处理。(记者 张译心)
“黄改绿”截止到10月底 黄标车“黄改绿”是指对部分车况较好、残存价值较高的国Ⅱ排放标准柴油黄标车,通过加装尾气净化设备,使其颗粒物排放达到国Ⅲ以上标准的绿标车水平,同时换发“黄改绿”标志的黄标车治理改造方式。
我市现阶段“黄改绿”的对象是在本市注册登记的在用柴油黄标车,并应满足下列条件:一是取得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二是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三是2005年1月1日后注册登记、排放达到国Ⅱ标准且行驶里程不超过30万公里的车辆;四是车况及发动机应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符合条件的车主在2015年10月31日之前,可到车辆登记地所在辖区窗口提出申请,受理时间为每周三、周四(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车主或使用人在车辆治理改造后,应根据产品手册正确使用净化设备,严格按照要求定期维修保养车辆和产品,确保颗粒物降低效果,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