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家政服务员禁止随意打听传说用户家私事、母婴护理员年龄要求25岁至55岁、病患陪护服务员身高1.55米以上……昨天,岛城首册家政服务综合规范出炉,这本由青岛市爱心服务社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青岛市家政服务实际需求编制的《爱心大姐服务规范》手册,对家政、家庭保洁、育婴师、母婴护理、养老护理和病患陪护六个方面的服务做了具体规范,弥补了之前知识培训不全面的缺陷,并对各项家政服务准入制度、服务标准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母婴护理明确年龄要求
昨天,记者在这本“服务规范”里看到,许多家政服务行业中常遇的问题都有明确的规范标准,“例如在年龄要求上,家政、育婴和养老护理服务都是从18岁到55岁,而母婴护理服务则要求年龄最小是25岁,最大不能超过55岁。”爱心大姐服务社负责人刘爱荣介绍说,许多规范要求和标准都是结合了实际服务过程中,工作人员多年护理经验及用户的反馈意见后制订的,例如母婴护理的服务规范,未满25岁的女性尽管有精力,但没有经验,而超过55岁以后,阅历相对丰富,但体力上或许会是一大难题。
记者留意到,“服务规范”的许多要求和标准的表示文字通俗易懂,刘爱荣说,这是因为手册主要是为了给服务人员阅读,规范定稿前特意将一些要求表述得非常 “直白”,文字内容让人一看就明白。例如,家政服务规范的“十要”中有这样一条:要保守用户秘密,禁止随意打听、传说用户家私事。“八不准”中有要求 “不准在用户家接打私人电话”、“不准与成年异性同居一室”。
病患陪护有了服务规范
“病患陪护已经成为了家政服务的一个类别,我们这次也制订了相应的服务规范。”刘爱荣介绍说,规范要求,陪护人员年龄在18-58岁,初中以上文化,身高1.55米以上,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精神病史。上班必须穿着统一工作服,佩戴上岗证,不得穿拖鞋,不准私自接工作或接受他人工作。服从分配,统一安排,每陪护一个病人应自始至终,不得以任何借口自行更换陪护病人。
刘爱荣说,由于病患陪护的场所、服务内容以及陪护对象比较特殊,因此对服务人员也有比较特别的要求。陪护过程中,要求病患陪护人员需要协助患者进食及服药,餐后给予清洁、清洗餐具、备好开水。不得在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干私活、睡觉,不得在病房接待自己的客人、串门、存放杂物、煮食、冲凉,不得随便吃、拿病人的食物和使用病人及医院的用品,不准在病人的床上睡觉。(记者 于顺 实习生 刘诗璐)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