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严查有偿家教实行有奖举报 欢迎群众监督

2015-07-16 10:16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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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孙澳丽)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补课和有偿家教等教育行风问题,进一步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质,净化育人环境,维护教育良好形象,莱西市教育体育局就从严治理有偿家教等行为进行公告。对举报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者,一经查实,视情奖励举报人1000元至3000元;对能够提供有偿家教影像资料及详细证据的举报者和主动带领执法人员进行查处的举报者,将再奖励2000元。

  实施“亮剑”行动,开展专项督查

  教体局把治理有偿家教和违规补课等行为纳入治理教育行风工作重点内容,将联合公安等执法部门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教育部《规定》中所列举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违规补课和从事有偿家教等行为的在职在岗教师和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一经查实,将对当事人、校长、学校以及相关责任人分别按以下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对从事有偿家教的教师处理。由学校对其学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三年内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有行政职务者,由主管部门给予免职处理并调离岗位,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特级教师和各级优秀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等从事有偿家教的,由主管部门或按批准权限报请相关部门取消其相应称号及待遇。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处分。

  对从事有偿家教教师所在学校和校长的处理。由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在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其年度教育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并取消当年评先选优资格;造成严重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校长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选优资格、降职、免职、撤职等处分。

  对镇办中心中学党总支书记、学校专兼职督学及局机关包联人员的处理。取消当年评先评优的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记过等处分。

  实行“有奖”举报,欢迎群众监督

  治理有偿家教和违规补课等行为,需要依靠广大群众的参与和监督,教体局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居民、师生对莱西市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内容。在职教师利用放学后、双休日、节假日等时间在家或在外租用、借用场地搞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个人和培训机构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到培训机构兼职或跨地区异地办班、兼课的;在职教师到学生家中开展有偿课业辅导或其他形式有偿培训辅导的;在职教师借用亲戚、同学、朋友等名义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在职教师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违背教育教学规律,异化师生关系,影响教学质量,破坏教育公平的;其他有偿家教行为。

  举报办法。举报人在掌握相关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证据后,可以通过举报电话、电子信箱或寄信等形式进行举报,或直接到教体局进行举报,教体局将根据您的举报信息,严厉查处从事有偿家教活动。同时,为便于举报人及时领取举报奖金,请在举报时留下正确的联系方式。教体局对举报人信息实行严格保密,若泄露举报人信息,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奖励形式。对举报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者,一经查实,视情奖励举报人1000元至3000元;对能够提供有偿家教影像资料及详细证据(比如有偿家教教师姓名、单位、上课详细地址、上课学生人数及收费情况等)的举报者和主动带领执法人员进行查处的举报者,将再奖励2000元。

  举报电话:0532-81879595,24小时服务电话81879090

  举报电子信箱:lxjy86@163.com,lxjyts@163.com

  来信请寄:莱西市教育体育局书记、局长收,邮编266600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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