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抒彦) 7月10日,记者从中韩街道武装部和民政办了解到,2014年入伍的义务兵优待金发放工作于近期展开,凡在2014年入伍的义务兵家属均可持户口本在8月1日之前到中韩街道领取优待金。
据了解,崂山区按照城乡一体、同役同酬的原则,由人民政府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优待金标准为每人每年按照上年度农村人均收入计算。对到西藏和新疆地区服务的义务兵按不低于崂山区优待金的3倍标准发放,对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的学历的适龄青年,入伍后其优待金增发30% 。根据规定,在此次发放的优待金中,有3名义务兵是在西藏和新疆地区服兵役的,他们应发放的优 待金是59430元;有2名义务兵的学历是大专以上,他们应发放的优待金是25753元;有1名义务兵既在西藏和新疆地区服兵役,学历又是大专以上,因此他应发放的优待金是65373元,是此次应发的优待金中数额最高的;其余49名义务兵的优待金均为19810元。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