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上半年研究生住房补贴开始申领,博士和硕士标准分别为每月600元和400元。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该补贴的申领以缴纳五险实际月份为准,每半年申报一次,具体申报流程可登录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重要通知”栏查询。市人社局希望各用人单位及时为毕业生申报住房补贴。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相关规定,2012年以后毕业并且在青就业落户的研究生,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每半年申报一次。2015年上半年研究生住房补贴申报工作将于7月27日启动。其中,中央、省驻青单位、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市属企业接收的国内外研究生于2015年7月27日—8月7日在青岛市人才中心(同安路189号)一楼服务大厅进行集中申报;国外留学研究生申报地点为市外国专家局留学回国人员管理处(同安路189号3楼304室);区(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企业到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报,企业申报部门以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准。
作为“留青行动”一大重要举措,对在青就业的应届博士硕士研究生给予三年住房补贴,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研究生在青就业的生活压力,同时极大鼓励了高层次毕业生来青就业,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记者 陈珂 实习生 赵娜)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