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拒绝交通陋习”栏目开展近一个月以来,很多莱西市民和外地游客都积极通过微信平台和拨打本报热线83961002发表对身边所遇到的交通陋习的意见和看法。本期,咱们继续来说有关交通的不文明行为—— 车辆行驶中随意掉头。莱西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每位驾驶员在驾考学习中,都能熟背“看标志,再掉头;掉头时,要让行”顺口溜。然而在实际驾车过程中,不少驾驶员为了图方便,在行车道上随意掉头,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记者探访随意掉头现象依然存在
炎炎夏日,机动车驾驶员们在被其他车辆随意掉头所影响时,常常会有“路怒”的表现。
7月19日上午,记者在烟台路人民医院附近看到,几辆从北向南行驶的小轿车依次向左掉头,另一辆红色轿车从南向北行驶向右掉头,两车相会,将通道堵了好几分钟才恢复过来。
当然这几辆小轿车的掉头现象并不属于交通违法,但却因为他们的任性掉头而导致了交通拥堵,为了自己的方便还有不少车辆在人行道上逆行以求在不违法的情况下掉头。随后,记者分别在威海路、青岛路、上海路等路段走访发现,在有隔离带的直行道上任意掉头的车辆几乎没有,但在大型商场、医院的进出口处,任意掉头的现象依然存在。
■交警点评随意掉头易引发交通事故
“通过路口或转弯时不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堪称道路四宗罪之一。”莱西市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车辆违法掉头时占用对向车道,对向直行车辆需要及时避让,如果车速较快,或者车体较大,避让不及时就会导致车辆相撞。车辆相撞不仅带来车辆受损,也容易导致车内人员受伤。同时,大型货车违法掉头,车速过快可能导致车辆侧翻、货物掉落,殃及无辜车辆或行人。
该负责人表示,机动车为了方便随意掉头,是交通文明意识不足的体现,但是“在掉头中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这个规定比较宽泛,没有相应惩罚措施,主要依靠不按车道行驶、逆行等相关措施进行处罚: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者按规定罚款100元,记0分;逆行的处罚200元,记3分。
■市民说法期盼随意掉头时别占道
“没有人喜欢生气的感觉,作为司机,有时候‘路怒症’真的是被逼出来的。那些‘路霸’应该多多反思,良好的交通秩序需要每一位交通参与者共同来维护。”市民王先生说。“我骑车的时候经常有出租车突然随意掉头占用了非机动车道上下客,这样霸道的掉头阻塞交通不说,而且很危险!”平时骑电动车上下班的市民方先生告诉记者,希望那些随意掉头的机动车多为他人着想一下,不盲目蹿出导致交通拥堵,那么道路就会通畅很多。文/图 记者 李斐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王泯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