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科技局获悉,围绕我市“三创”行动,市科技局出台 《关于改进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的意见》,在奖项设置、推荐渠道、推荐限额等方面,进行改革和创新,以发挥科学技术奖励在加速成果转移转化、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作用。据了解,新增项目后,科技奖励的总名额数量不变,不能超过150个,今年的项目申报从8月24日起开始。
【创新团队奖】科技奖首现创新团队奖励 记者从市科技局了解到,我市今年调整科技奖励政策,在省内科学技术奖中首次开展创新团队奖励。针对目前我市科技奖励体系尚不具备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奖励在鼓励联合攻关、协同创新方面的作用,根据青岛市委、青岛市政府 《关于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的规定,要求在科技进步奖中增加对人才团队奖励。我市今年在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增加对创新团队的奖励,将创新团队项目纳入青岛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奖励范围,按照一等奖的标准评审和授奖,每年奖励数量不超过4个。
根据要求,“创新团队”项目奖励,重点围绕海洋开发、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生物、新材料、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要求团队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产生重大成果。还要求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国内领先,拥有经授权并有效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
此外,创新团队带头人应为业界公认的学术带头人,或担任过本创新团队主要研究领域方面的重大科技项目首席科学家或核心技术负责人,且应为当前工作在科研一线的实际带头人。创新团队应已取得系列自主性、原创性研究成果,近5年至少承担过两项或以上的国家级科研项目,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奖项,且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必须是团队主要成员,未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同类奖项。创新团队的申报不受 “市科学技术一、二等奖前两位获奖人员再次申报科学技术奖需间隔一年以上”的限制。
【科技创业奖】新增创业奖最多评20个 我市今年的政策调整,在国内科学技术奖中首次开展了科技创业奖励。市科技局成果处吴新处长介绍,根据国家、省、市对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部署安排,为鼓励科技工作者进行科技创业,完善科技人员企业股权激励机制,激发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增加对科技创业的奖励,分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三个等级,每年评审一次,每次授奖数量不超过20个,其中一等奖不超过2个,二等奖不超过3个。
吴新告诉记者,项目直接参加第二轮评审,重点支持海洋开发、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制造、节能环保、生物、新材料、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奖励对象为在我市开展科技创新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对产业升级、企业发展、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创业者,尤其是在“千帆计划”入库企业及在我市创新性孵化器、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业载体中进行创业的科技创业者。 (记者 陈珂 实习生 赵娜)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