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聊城7月31日讯(记者孟凡萧 通讯员潘辉 杨俊亮) 17岁的小林(化名)辍学在家,结识了一些不良朋友,为了弄点钱花,几个人一起在一所中学抢劫中学生钱财约千元。近日,聊城东昌府区法院依法以抢劫罪判处小林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3月12日,辍学在家的小林跟几个朋友聚会时,商议以学生为对象进行抢劫。当日下午,小林便和几个朋友来到聊城一中学的门口,将中学生小新拉到学校西边小路上,强行劫取其现金100元。小林跟朋友觉得还不过瘾,随后又来到该中学宿舍楼附近的墙外,由小林在外面望风,其他几人跳墙进入该中学院内,在该校两个宿舍内,采用威胁手段,强行劫取九名学生现金共计890余元。4月24日,小林等人均被抓获归案。
东昌府区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小林伙同他人,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小林作案时未满十八周岁,且在抢劫宿舍内九名学生的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退还了全部赃款,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对小林应予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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