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为进一步增强立法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市人大常委会近期启动了编制“十三五”立法规划和2016年度立法计划工作,并自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集地方性法规项目建议。这是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将立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同步编制,有利于为五年规划的实施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进一步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
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可以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提出“十三五”立法规划和明年立法计划项目建议。立法项目建议可以是新制定法规项目,也可以是修改、修订现行法规项目。
提出立法项目建议,请写明立法项目的名称、立法的必要性、法规的主要内容和建议立法时间,并寄送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 (通讯地址:沂水路11号西门,邮编:266001),也可以发电子邮件至rdfz@qingdao.gov.cn,或者登录青岛人大网点击“法规征询”进行网上留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9月1日。(记者 赵黎)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