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开展助学工程 应届困难大学生可申请救助

2015-08-06 08:45   来源: 青岛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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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报讯 当录取通知书送到每位考生手中时,除了喜悦,还有部分考生因为家庭困难而进退两难。昨日,记者获悉,李沧区民政局与慈善总会共同开展“慈善春风助学系统工程”,对于符合标准的大学生可给予2000到3000元的救助金,资助其完成学业,而困难学生家庭可向所在地的街道和社区提交申请,以获得救助基金。

  符合三项标准之一可申请救助

  记者从李沧区民政局了解到,此救助基金的救助范围为在2015年度考入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本科、专科的李沧区户籍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1.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月人均收入930元以下);2.月人均收入931元以上—1200元以下;3.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凡符合上述条件,且未因入学获得其它救助的,经区慈善总会审批同意的大学本科生每人救助3000元、大学专科生每人救助2000元。凡符合标准的大学生需本人到所在地慈善工作站领取并填写 《“慈善助力圆梦大学”项目推荐表》,由各慈善工作站(居委会)调查落实,报街道慈善分会(办事处)审核,然后由慈善分会(办事处)汇总,报区慈善总会审批。审批同意后,由区慈善总会或街道慈善分会分批或随时发放助学金。

  往届困难在读大学生按标准救助

  而李沧民政局和慈善总会对往届在读家庭困难大学生的救助也有很大力度,对于那些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和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00%范围内的重度残疾家庭、单亲家庭,因子女在国家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经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救助之后(奖学金除外),家庭生活仍然存在严重困难的,视情况实施差额救助。原则上本科不超过5000元,专科以下的不超过3000元。除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以外的困难大学生的救助范围和救助标准则是:凡在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接受区慈善总会救助的李沧区户籍的在读大学生,品学兼优、家庭生活仍然困难者,将进行跟踪救助。(1.月人均收入931元以上—1200元以下;2.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极度困难)。由区慈善总会给予本科生每人2000元的助学金,专科生每人1500元的助学金。(记者 宋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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