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同意在上海等9个城市开展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的复函》,同意在上海市、南京市、郑州市、广州市、成都市、厦门市、青岛市、黄石市和义乌市9个城市开展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是此项改革的主线和中心任务,为此青岛早有准备,提前拟定了《青岛市商品流通条例(草案)》并于15天前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下一步,《条例(草案)》将按照程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确保年内发布实施。
食品安全
鲜活农产品也可追溯 公开征求意见的《条例(草案)》提出,要建立食品质量投诉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力向食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查询有关情况,有权依法向商品流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卫生等主管部门投诉。
市、区(市)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鲜活农产品等食品安全检测体系,依法制定、调整食品安全风险检测方案。建立鲜活农产品生产、流通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制定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市、区(市)人民政府每年要安排专项财政资金,用于追溯体系运行维护和升级改造。进入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生鲜超市销售蔬菜、生鲜肉、养殖水产品等鲜活农产品的经营者,应当向市场经营主体,提供产地准出证明或者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方可入市。
对整车合法装载的鲜活农产品车辆实行绿色通道制度,符合规定条件的免收车辆通行费。鼓励采用冷链物流方式储存、加工、运输和销售鲜活农产品,支持企业投资冷链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城市配送车辆实行统一标识管理制度,保障运送生鲜农产品、冷冻冷藏食品等车辆便利通行。
社区商业
鼓励大型商业进入社区 虽然《条例(草案)》还处于征求意见阶段,但其内容能反映出下一步岛城流通领域的偏力点。比如,《条例(草案)》提出,要保障社区的商业配套设施配置,新建社区包括廉租房、公租房、保障性住房小区、棚户区改造和旧房安置的住房小区,其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10%。
社区商业配套设施具体配置标准由市商品流通主管部门会同规划、国土资源、质量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社区商业配套设施应当与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同时,鼓励大型商业流通企业和社会各界将先进商业业态引进社区,提升社区商业发展水平,方便居民生活。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护传统特色商业设施,发展“老字号”、“特色商业街”等历史传统的商业业态。
此外,新建、改扩建大型商品流通设施应当符合商品流通设施专项规划,并实行“听证制度”。违反商品流通设施专项规划新建、改扩建大型商品流通设施,由所在地区(市)人民政府商品流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建设成本总额5%至10%罚款,且该经营者及其直接投资人两年内不得申请设立商品流通设施项目。
电子商务
鼓励实体商业“网订店取” 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创办电子商务企业、专业电子商务平台,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在本市设立物流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运营中心等机构。推进传统商业应用电子商务模式,实现“互联网+”流通融合发展。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创新经营模式,拓展经营领域,提升应用和服务水平。
鼓励大型实体零售、餐饮、家政、洗衣、家电维修、票务、生鲜配送等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订店取、网络订票、预约上门服务、社区配送等支持本地化消费网络服务平台及网络服务业务。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开展配套服务,开展面向社区居民的电子商务相关增值服务。
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开展面向农村地区的综合服务平台、网络及渠道建设。鼓励商品流通企业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合理增加进口,扩大国内消费,实现国际国内商品流通市场的融合发展。
金融创新
设商品流通发展引导基金 支持金融创新,鼓励开展消费信贷、融资租赁、商圈融资、供应链融资、商业保理等业务,促进商业发展和居民消费。商品流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商品流通领域信用体系,完善政府各部门行政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市场化综合信用评价机制、披露机制和查询服务机制。
本市设立商品流通发展引导基金,制定商品流通发展鼓励目录,支持商品流通发展。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中小商贸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应当加强对中小流通企业在市场开拓、管理咨询、法律咨询、融资担保等方面的服务和指导。
难题解决
预付卡维权添依据 《条例(草案)》中,还对预付卡有专门说法。经营者发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只能在本企业或者本企业所属集团或者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使用,依法向商品流通主管部门备案并接受其管理。经营者发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不得违反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章程、购卡协议等制度,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开具发票,侵害消费者权益。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发行使用、预收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保证保险金、退出等制度,明确由市商品流通主管部门会同银行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本报记者 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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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老城再添城市综合体 半岛都市报8月6日讯(记者 王爱科) 西部老城区将再添一座地标性的城市综合体,总建筑面积逾百万平方米,并吸引百余家国内外知名品牌进驻。6日,记者采访了解到,位于市南区四川路的金茂湾购物中心将在本月中旬启动招商,并将于明年底开业。
依据规划部门公示的方案,记者注意到,青岛金茂湾购物中心位于青岛市南区四川路23号,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综合体总建筑面积110万平方米,品质零售商业8.5万平方米。
“根据整体规划,青岛金茂湾购物中心以‘360°湾海兴生活’为主题定位,将打造青岛西部最高品质的五星影院、最全的儿童体验业态和西部最大的美食汇聚地。”项目负责人说,而青岛商业体中规模最大、逾5000平方米的室内健身运动中心,最具特色的精品生活超市,以及2300平方米的屋顶观海花园、滨海木栈道等业态和生态元素,将实现金茂湾购物中心对全新湾海生活的完美演绎。“2016年开业后,金茂湾购物中心将服务于核心商圈30多万常住人口,及日均逾10万人次的交通和旅游客群,商业潜力巨大。”项目负责人说。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王泯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