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骑摩托撞伤老汉拒绝赔偿 被胶州法院抓获

2015-08-11 09:12   来源: 青岛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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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报讯 因车速过快,胶州市胶西镇村民王某骑摩托车不慎将徐老汉撞伤,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案件立案执行后,王某怀疑徐老汉故意碰瓷,一直拒绝履行法律义务。近日,胶州法院执行局冒雨前往王某家中,将藏匿在邻居家粮仓缝隙中的王某抓获,帮申请人讨回了赔偿款。

  2008年,徐老汉晚饭后外出散步,突然被一辆快速驶来的摩托车撞翻在地。徐老汉身体多处受伤,经医院抢救脱离危险,出院后身体还落下残疾。经交警部门认定,司机王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法院判决其赔偿徐老汉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等各项损失50000余元。王某一直怀疑徐老汉夜间到乡间小路上溜达是故意碰瓷,所以拒不赔偿,徐老汉无奈只能向胶州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案件立案执行后,王某和执行法官玩起了 “躲猫猫”,一直拒不履行法律义务。

  7日凌晨3时许,执行干警冒着大雨驱车赶到王某家。执行干警一路在屋后堵截,一路在前面敲门,但十分钟过去了,屋内没有任何动静。见大门是内锁的,干警们分析屋内肯定有人,便继续敲门并密切注视着屋内的动静。突然,一个人影从正屋内蹿出,朝院子右边的邻居家跑去。两名干警迅速爬上院墙,占据制高点搜寻执行人,另外两名干警进入王某家翻遍了每一个角落,也未发现王某。

  家人坚称王某已外出打工,常年不在家居住。执行干警亮明身份,邻居立即配合行动并开了门。执行干警搜遍了可能藏人的地方,但仍没有找到王某。就在这时,两个圆形粮仓引起了干警老蔡的注意,紧接着在粮仓的缝隙里发现了王某,一旁的干警们立即上前将他控制住。

  王某到案后,在执行法官的训诫下,认识到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性,恶意逃避执行的行为可构成拒执罪,也体会到了执行法官的不易,积极联系家人凑钱交到法院。“再也不用过那种一听敲门就提心吊胆、到处躲藏的生活了。”王某慨叹着。徐老汉领到了赔偿款,多年的心结也解开了,不停地感谢着执行法官。(马丙政 王汉峰 郑晓鹏)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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