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下发通知 四类抗战老兵将获5000元补助

2015-08-12 13:21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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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8月11日电 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根据中央要求,民政部、财政部日前下发通知,向部分健在的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发放标准为每人5000元,9月份之前发放到位。

  具体发放对象包括4类:抗日战争时期的在乡复员军人和残疾军人;移交政府安置的抗日战争时期军队离休干部、无军籍职工;抗日战争时期在国民党军队服役,后在解放战争中起义、投诚编入解放军序列的在乡复员军人;参加过抗日战争,后回乡务农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尽快组织实施向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工作,确保9月份前将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发放到抗战老战士、老同志手中。民政部门要按照规定的发放范围认真审核发放对象,严格规范发放程序,精心组织发放工作。

  此外,据民政部网站消息,11日,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出通知,要求做好慰问抗战老战士等工作。

  通知指出,各地民政、财政、卫生计生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通过上门看望、发放慰问金或慰问品、邀请参加纪念活动、举办座谈会、联欢会等形式,集中组织对健在的抗战老战士(含生活在大陆的国民党抗日老兵)进行走访慰问,以表达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褒扬他们为中华民族作出的重大贡献。

  通知要求,要深入了解抗战老战士生活状况,对享受补助后生活仍有困难的,依据相应政策及时给予救助;要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积极协调辖区内有关医疗卫生和社区服务机构,为抗战老战士提供便捷、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为抗战老战士建立健康档案、跟踪服务;要安排专项经费,为有需求的抗战老战士配发代步轮椅和助听器等。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为抗战老战士送温暖、献爱心,使他们真正感受到全社会的尊重,进一步增强他们的荣誉感和自豪感。 

  链接 岛城500余抗战老兵可享生活补助

  本报8月11日讯(记者 朱薪雨 实习生 郭广燚娟) 8月11日,记者获悉,在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之际,根据中央要求,将向部分健在的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5000元。据初步统计,岛城目前有符合条件的抗日老战士、老同志500余人,青岛市民政局也将按国家要求,首先核实人员情况,待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下发后将补助发放到位。

  此外,记者从青岛市民政局获悉,岛城500余名抗战老战士老同志中,绝大多数为在乡复员军人和残疾军人。按照本市相关规定,从去年10月起,本市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新中国成立后三个时期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15120元、15000元、14880元,残疾军人按伤残等级享受伤残金,最高每人每年52360元,最低每年约5000元。伤残金和生活补助金就高领取,不可重复领取。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孙瑶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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